民兵营长成嫌犯
一关就是16年
一切要从47年前的一起命案说起。
1963年农历五月初一,和平乡桃斜村女子吴达春,在挑粽子回娘家途中遇害,被抛尸于和平乡西安村路旁的公厕。案件在当年引起轰动,被称为“挑粽”案。案发半个多月后,云霄县公安局的警察前往张石梭家中,拘捕了当时27岁、担任村民兵营长的张石梭。
张石梭说,当时他刚从地里劳作回家,身上只穿一条大裤衩,警察到来后,说他杀了人,将他带到派出所。他也是那时才知道,村里有人被杀,而他被锁定为嫌疑人。
“我跟死者都不熟悉,且案发那天我去乡里武装部开会,还有人可以给我作证。”张石梭的解释并没能摆脱嫌疑,他被送去了看守所。
在被关押的那段日子里,张石梭多次表示没有杀过人,次次喊冤,但都没有得到理睬。张石梭说,多次审讯后,办案人员开始对他进行殴打,让他“从实招供”,他为此绝食抗议。
“两个牙齿就是当时被撬开的。”张石梭指着自己牙齿的缝隙说,绝食多天后,办案人员虽撬开他的嘴,但也难以将食物灌进嘴中,只好用打点滴的管子将粥汤灌入他的鼻孔。
张石梭说,痛苦之后,他决定“招供”,想以此终结自己的生命,但对办案人员所问的一些作案细节,他却对不上,很长时间后,他都没有被判处决,“可能是当年有人也认为我被冤枉,才没有对我进行判决吧”。
就这样,张石梭一直被关在看守所,一晃就是16年。
1979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当天,在没有出狱释放证明的情况下,警察告知张石梭,他被释放了。他在弟弟的带领下,回到了阔别16年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