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岁男童史浩博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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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11月02日

史浩博事件记者深入调查

发布时间:2011-11-02 09:32:32      发布人: 一米阳光
此次交通事故经门头沟交通支队认定,驾驶司机尤毅负全部责任。此前,肇事司机尤毅已被门头沟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起诉书上显示,34岁的肇事司机尤毅竟然有10年的吸毒史。昨天的庭审过程中,就连被告之一租赁公司的代理人都坦言“公司没有人事部门,管理很松散,不是十分专业”。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多家“校车租赁”公司发现,幼儿园的校车租赁无需特殊备案,即可“随租随用”,而掌握着一车孩子生命的校车司机,则更是“随时能换的合同工”。车上乘客的人身意外险保额从1万元到20万元不等,车辆的权属究竟是公司所有还是托管,更像是“雾里看花”。

  “我们有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也有在运管局备案,可以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这是所有汽车租赁企业说的第一句话,同时保证“我们这车都是现成的,当天签合同,第二天就能履行,甭管幼儿园还是小学,我们租车的都不需要专门的资质。如果是公立小学要开通校车,需要提前到教育局备案,幼儿园连这个程序都省了”。一个正在承担着两家幼儿园校车业务的租赁公司热情地向记者宣传政策。

  让记者略感吃惊的是,校车租赁企业的员工都知晓门头沟的这起黑校车案件。谈及目前案件争议最大的“挂靠合同”,这位资深从业人员也坦言,“行业内很普遍,这就有点像房产中介里的阴阳合同。你们租车的根本看不出来,只有真出事了,才知道有多麻烦。”

  校车司机掌握着一车孩子的命运,但记者了解后得知,原来这个职业的从业,基本无门槛。“A1本,能吃苦,5年以上驾驶经验,熟悉交通线路”,在搜索引擎内输入“招聘校车司机”字样,几乎所有的职位要求上都只有如此简单几个字。“我们的司机都是合同工,出于成本考虑,不可能养着这么多专职司机。”多家租赁公司向记者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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