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安、刘爱兰等17人被评为琼中县第一届“全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本报报道过的吊罗山乡派出所的民警王德安是此次受表彰模范中的一员。他出生于1958年3月,黎族,中共党员,1978年入伍参加工作,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曾被县公安局评为公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今年的元宵夜,正在值班的他因心肌梗塞,累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在连绵的吊罗山脚下,22年来,王德安视所为家,对群众如亲人,无怨无悔地坚守岗位,为了吊罗山人们的幸福安全奉献自己的一生,他是一位群众基础丰富、百姓信赖的民警,在群众眼中,他就是大家的“王大哥”,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父爱、却默默撑起家庭重担的好父亲。
王德安的妻子王翠丽在替丈夫接受表彰后,沉痛地说,王德安生前很少回家,对家中的繁琐事情很少过问,但只要是单位里的事,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就算是三更半夜,他也要爬起来去做,还要求自己一定要努力去做好。
这17名受表彰的模范,他们来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他们在各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时代精神和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