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玲江同学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149796531
本馆由[ 叶子的心 ]创建于2012年07月21日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发布时间:2012-07-21 20:05:08      发布人: 回家
   天理何在呀!这法律到底还可不可信啊?所谓的法律还是否能给人民以安心和保障!      2011年有这样的一件事,使我们不得不怀疑这威严的法律的真实存在性和有效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性质。这件事情另所有人哭泣,它触动了大家的心。
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职业技术学校在  2011年10月8日傍晚发生一企’‘校园惨案’‘,犯罪人刘爽一人残杀了两条人命,杀人犯刘爽是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和平村人,在霍林郭勒市职业技术学校读书,因为犯罪人刘爽人性恶劣并且脾气暴躁,故与被害人 冉玲江·任欣欣   发起冲突,并将 被害人冉玲江与任欣欣杀害      。所以2011年10月8日晚6时40分在学校发生了校园命案。              2012年6月26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杀人犯刘爽死刑,缓行2年。      
试问这是什么法律?明摆着通辽市法院袒护包庇犯罪人刘爽。一人杀害两条人命还判死刑缓期,我要问问大家了    两条人命判死刑缓期 ,那么几条人命判死刑呢?????????????????这法律究竟体现在哪?在哪?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花一样的年纪,就这样。。。就这样结束了,多么令人惋惜。法院究竟收了多少多少财礼来包庇这个令人发指的杀人犯啊?如今的社会怎么连王法都没了?犯罪人刘爽的命是命,被害人冉玲江和任欣欣的命就不是命了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既然欠了命债就要还啊,你现在知道活着好了   ,你早寻思什么了?杀人的时候你想什么了?犯罪人刘爽做事不考虑后果都枉为人。刘爽的父母教子无方   你们就不羞愧吗?你们的儿子行为恶劣,品质太次 ,就算你们保住他的命也是白保,出来一样是祸害    ,还会杀害更多的无辜人。
            今天我怀着满腔的愤怒 写下了这篇说说     。广大的人民啊   看到当今社会腐败成这个样子    你还无动于衷吗?    赶快行动起来吧  !       有良知的人就请支持我吧  ,转载这份材料   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 ,知道着腐败的社会   腐败的法律 究竟是多么的肮脏!令人作呕                     
             请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顶起               我在这里   谢谢你们了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
  • 冉玲江 任欣欣你们还记得吗 我们第一次认识. 我们经常在一起.一起玩火线.一起上网.可是为什莫.你们就这么走了。难道你们就忘了咱们在一起的时光了吗。


    写信时间:2013/03/07 08:49:47
  • 以后孩子们的安全没有保障了,法律不严,现在有钱就能买命。杀了俩孩子的恶魔都不偿命,通辽捡查院和法院都包僻这个杀人恶魔,哎。。。。通辽的法律没了,谁是法官谁就说了算了,没办法天高皇帝远,没人管了。


    写信时间:2012/07/28 2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