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何兰阶同志
何兰阶同志青少年时期就向往光明,追求进步,积极参加农民革命运动,参加反帝反封建斗争。参加红军后,他英勇善战,不怕牺牲,在与国民党反动派的战斗中光荣负伤。长征期间,他怀着对党、对共产主义革命事业的坚定信念,二过雪山、三过草地,并随西路军浴血奋战,克服艰难险阻,走完了二万五千里长征,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抗日战争期间,何兰阶同志在抗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革命理论,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积极参加除奸工作,深入揭露汉奸敌特的罪行,有效地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封锁政策,他响应中央号召,积极组织生产自救,为维护革命政权,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贡献了力量。解放战争期间,他在我军政治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坚持政治原则,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解放战争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努力。
新中国成立后,何兰阶同志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领导工作。他勤勤恳恳,忠于职守,曾主持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为我国司法事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他立场坚定,坚持真理,忠于党,忠于人民,敢于斗争,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坚定立场和革命情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全国法院工作走上正轨和平反“冤、假、错”案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落实党的政策和实现全国政治上的安定团结作出了贡献。
何兰阶同志从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岗位上离休之后,仍然关心人民法院工作。曾担任《当代中国审判工作》丛书主编,继续为我国法制建设发挥余热;积极参与一些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提出了不少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何兰阶同志始终恪守共产主义理想,坚定革命信念,为中国革命和建设英勇战斗、辛勤工作七十余载,把一生贡献给了国家和人民的正义事业。他坚持原则,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严守党的纪律和准则。他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做到严肃执法。他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受法院系统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尊敬和爱戴。
何兰阶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党和人民辛勤工作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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