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苗青,女,1986年11月11日生,2008年9月入警,中共党员,生前系郴州资兴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先后在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和资兴市公安局工作。她在工作中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团结同事,关爱他人。作为一名战斗在一线的女民警,从警四年,她内勤外勤一肩挑,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参与值班、办案、抓捕和审讯等工作,不畏牺牲,冲锋在前,哪里有困难有需要她就出现在哪里,对待群众热情周到,得到了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获得“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她是位热心、正气和高尚的人,无论是对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是普通老百姓,只要有困难,就会想尽办法解决;她是位有情有义的人,关爱他人胜过关爱自己,有求必应,不图回报;她是父母的乖乖女、宝贝女,掌上明珠,曾以优异的成绩考上警察学院,以当年衡阳市第一名的身份考上公务员,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天妒英才,2012年3月1日,她驾车和同事在押解嫌疑人时,因嫌疑人抢夺方向盘,致使警车失控坠入冰冷的小东江中,壮烈牺牲,年仅25岁。她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泪下,堪称新时代的雷锋。她用年轻宝贵的生命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神圣职责。她是人民的英雄,警察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