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 张猛生
昌黎县昨日发布的消息证实,当地确曾发生沉船,不过否认了风浪大不适宜出海的说法。昌黎县新闻中心称,去年11月24日,“冀昌养04434”渔船在正常天气(2012年11月24日秦皇岛海洋气象预报风力小于3级)出海收获扇贝。15时左右,船长向船东报告遇险后,在昌黎县新开口渔港口门正东6.7海里处失踪。
昌黎县官方还称,接到报案后,昌黎县水产局即向昌黎县政府及河北省、秦皇岛市渔港监督处及海上搜救中心上报,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在秦皇岛市搜救中心统一指挥下,全市先后组织了52艘次渔船投入搜救工作。经过连续7天的搜救,未发现失踪船员。考虑到失踪船员已无生还可能,搜救行动停止。
对于上述说法,帮助沉船失踪者家属进行维权的李鹏表示质疑,他认为事发的主要原因是风浪太大,船主强行要求船员出海才导致事故,并且船上没有救生设施。当地官方的调查结论则是,该船于2012年6月19日进行了船舶检验,船体及主机均检验合格。事发当日船体状况良好,导航、救生等设备配备齐全。
据透露,在这次失踪的船员中,船上4人分别为河南籍船长武涛、船员张猛生、张奇,山东籍船员高连其。船东名叫聂玉桥,但实际运营的是他的亲戚郑良(音)。记者昨日联系郑良,对方手机关机。
黄黎明说,遇难者家属与郑良进行了协商,提出赔偿要求110万元,但郑良只愿意付18万。
李鹏称,遇难者家属两个月来前往秦皇岛各级政府、信访、安监、海事、海警、公安等维权,均没有结果。今年1月15日,他曾带领家属到秦皇岛市市委门口上访,被当地警方将“闹事”家属押送公安局训诫教育,并写下不再来市委市政府门口“保证书”。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团林管理处一位计姓主任昨晚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计主任表示,此事跟政府没有任何关系,是船主和遇难船员家属的民事赔偿问题,这些家属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但他们“偏要上访,抓政府软肋”。他认为,这件事情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船主目前把一些捞扇贝的设施都卖了,准备赔偿,并不准备干了,但110万的要价太高,所以双方谈不拢。
据他透露,北戴河新区和昌黎县的相关领导正在桐柏县进行协商此事。昌黎县政府披露的信息还显示,该县水产部门立即将该船的船舶检验证书和所有权登记证书暂扣,已与3名遇难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因赔偿金额问题尚未达成协议的1名遇难船员家属的协调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两名遇难者的家属向记者确认,已有3人签订赔偿协议,遇难者张奇的妻子获得了21万元的赔偿。目前,只有张猛生的赔偿没有谈妥,其妻子黄黎明仍坚持110万的赔偿数额。
李鹏称,2月20日,北戴河新区一名副区长和昌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赶到河南桐柏县商谈赔偿问题,但仍然没有谈妥。
2月21日,当地村民们再次赶到庙里,跪拜秦皇岛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