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小伙于跳去世后无偿捐献器官
今年1月20日傍晚5时许,新沂市草桥镇21岁青年于跳因脑外伤送到新沂市人民医院,当时心跳和呼吸均已消失,经医院积极抢救,一小时后心跳恢复,但自主呼吸完全消失,只能靠呼吸机来维持。
22日,其父母和姐姐主动提出无偿捐献器官的意愿,用于救治那些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江苏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随即协调省卫生厅派出专家组进行进一步鉴定,确定于跳已达到待捐献状态。
协调员向其父母和姐姐详细讲解了器官捐献自愿无偿等原则和相关的政策法规,获得他们的认可和同意,并签署了同意书。
25日下午,法医对于跳身体情况进行了鉴定,在协调员见证下成功捐献肝脏和肾脏。捐献的器官经中国人体器官共享与分配系统进行分配,当日夜里,南京两名患者接受了于跳器官的移植,目前两名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20日上午,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委托,徐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尹宝梅,为于跳的父母颁发《捐献证书》和纪念水晶杯。
据了解,于跳生前是一个活泼善良、阳光的男孩,身高1.83米,已经谈好了女朋友,今年春节后即将准备结婚。街坊和邻居都夸他是尊敬长辈,助人为乐的帅小伙。
于跳的家人告诉工作人员:“虽然于跳不能开口讲话,但是相信他如果知道的话,也会同意我们的决定,因为他一直都是一个事事都为他人着想的人。”于跳的姐姐在唐山一家医学院读研,对家人捐献于跳器官也非常支持。
徐州市红十字会相关人员称,于跳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得到了延续。大家虽然为他的突然离去而感到悲痛,同时也对他及其家人的大爱表示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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