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夫(张倩夫)同志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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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孟宪达 ]创建于2022年07月23日

辩 护 词

发布时间:2022-07-24 13:52:48      发布人: 孟宪达

辩 护 词


  一、公诉人指控我“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情节严重”,“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对我的这种指控是没有根据的。我在《毛泽东——我们永远的领袖》一文中,没有故意捏造任何事实诽谤邓小平、江泽民。我的文章中的全部观点都来自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我只是运用毛泽东的这些理论观点,去思考、观察、认识和回答我国社会所出现的问题。我只是坚信并重复了毛泽东的一系列光辉论述。
  毛泽东生前一再告诫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中央出了修正主义,你们怎么办?很可能出,这是最危险的。”(引自1967年第13期《红旗》杂志)“修正主义上台,也就是资产阶级上台。”(引自1970年4月22日《人民日报》)
  他曾经指出:邓小平“他这个人是不抓阶级斗争的,历来不提这个纲。还是‘白猫、黑猫’啊,不管是帝国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引自1976年3月28日《人民日报》)指出邓小平“他不懂马列,代表资产阶级。说是‘永不翻案’靠不住啊。”(引自1976年4月10日《人民日报》)
  毛泽东不止一次告诉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中间,顽固地要走后一条路线的人。这后一条路线,在实际上是不能实现的,所以他们实际上是准备投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这种人在政治界、工商界、文化教育界、科学技术界、宗教界里都有,这是一些极端反动的人。”(《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04页)
  毛泽东说:“民主革命后,工人、贫下中农没有停止,他们要革命。而一部分党员却不想前进了,有些人后退了,反对革命了。为什么呢?作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合作化时党内就有人反对,批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引自1976年5月16日《人民日报》)
  毛泽东还告诉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几十年来的老社会民主党和十几年以来的现代修正主义,从来就不允许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有什么平等。他们根本否认几千年的人类历史是阶级斗争史,根本否认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根本否认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革命和对资产阶级专政。相反,他们是资产阶级、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同资产阶级、帝国主义一道,坚持资产阶级压迫、剥削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和资本主义制度,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他们是一群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分子,他们同我们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丝毫谈不到什么平等。”(引自1967年5月17日《人民日报》)
  毛泽东说:“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引自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
  毛泽东说:“有些人在一个时期之内,可能认识不清楚,也可能被蒙蔽,也可能犯些错误,但是,只要他们要革命,在他们知道事实的真相,认识了修正主义的真面目以后,在革命实践的过程中,最后总是会同修正主义决裂,站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方面来的。”(引自1968年8月24日《人民日报》)
  毛泽东在世时,他的这一系列论述都为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所共知,但是当时我理解不深。毛泽东他老人家逝世以后,从胡耀邦、赵紫阳两任总书记因为支持“西化”、“自由化”而下台,到党内从政治局委员(陈希同)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到数不清的省部级、厅局级、地市级、县处级,乃至各行各业,一批又一批干部变成了资产阶级腐败分子。与此同时,我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据《中国经营报》2002年2月9日报道:“2001年‘两会’披露,中国45%的社会财富为1%的人所占有!1%是1300万人。如果剔除家庭成员,那中国大约有400——500万真正腰缠万贯的人。他们可能有5万亿——7万亿‘百姓金融资产’”。另据《中国新闻网》2002年2月3日报道,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王郁昭表示,我国城乡贫困人口已达一亿二千万人。一边是吃着38万元一桌满汉全席的阔佬,一边是靠卖血养家的工农。每当我在媒体上看到这种叫人心碎的报道,我都泪流满面,不能自己。这一严酷的事实,使我日益深切地感到毛泽东的上述一系列论述是完全正确的。
  我从参加革命的第一天起,接受的就是阶级教育。党教育我要热爱劳动人民,永远做工农的子弟兵。要痛恨地主阶级、资产阶级;要为建设一个永远消灭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新社会而奋斗。从1955年到1963年,在我担任广州军区防空军军士学校政治系教员和4711部队政治处理论教育助理的八年间,我在忠实地向指战员们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也在刻苦地改造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我的这些社会实践,逐渐在我的头脑里形成了一个区分是非的政治标准:凡是符合毛泽东思想的,就拥护;凡是不符合毛泽东思想、反对毛泽东思想的,就反对。毛泽东思想就是我的灵魂,它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经过五十年来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由高潮走向低潮的实践检验,已经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因此,我日益敬仰他老人家,日益怀念他老人家,日益认识到他老人家讲的“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个论断是伟大的真理。因此,为了纪念他老人家逝世二十八周年,我怀着对他老人家无限崇敬的心情,写了《毛泽东——我们永远的领袖》这篇文章。文章的主题,集中表现为我对毛泽东的深切怀念,对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坚定信仰,而并非故意捏造任何事实去诽谤邓小平、江泽民。
  在我的文章中,我说了“以‘核心’自诩,以‘总设计师’自居,以‘三个代表’自我标榜”的话。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自诩”就是“自夸”;“自居”就是“自以为有某种身份”;“标榜”就是“提出某种好听的名义,加以宣扬,比如:标榜自由”。
  可见,自诩、自居和自我标榜,都不具有诽谤的词义。而且,“核心”一说,也正是邓小平自己提出的。他说毛泽东是党的第一代核心,他自己是第二代核心。这是事实,并非我的捏造。所谓“以‘三个代表’自我标榜”,也并不构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所确立的党和国家行动指南、行动纲领进行了直接攻击”。
  说“以‘三个代表’自我标榜”并不是对“三个代表”的否定。这就如同我们说一个人“以读书多自我标榜”,被质疑的是“标榜”,与“读书多”本身的是非无关。
  二、我写《毛泽东——我们永远的领袖》一文的目的,完全是为了纪念毛泽东逝世二十八周年。在文章中,我表达了对伟大的导师和领袖毛泽东的无限热爱,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定信仰,对中国共产党和祖国的前途充满信心,以及我拥护社会主义,反对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正如我在以上陈述中引用了若干毛泽东的观点所证实的那样,我的文章中的全部观点和论点,都来自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长期以来,如何对待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在党内外、国内外都存在很大分歧。这原本是一个理论是非问题,路线是非问题,然而,现在在本案中却变成了一个罪与非罪的问题。公诉人置我的文章的主题思想、基本观点和主要内容于不顾,抓住我文章中的片言只语,强加给我诽谤罪的罪名。我的文章一经形成,便成为了一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因此获罪,那么,我的文章就成为了一个确实的证据,证明在今天,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怀念毛泽东,坚持对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信仰,就是犯罪!果真如此的话,我相信,这绝不是我的耻辱和损失!
  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也同样写进了《宪法》和《党章》,应该同样是“党和国家行动指南、行动纲领”,现在如此执法,这对毛泽东公平吗?对毛泽东思想公平吗?这难道不是对“党和国家行动指南、行动纲领”的攻击?这符合党的“十六大”精神吗?符合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吗?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吗?符合人民大众的心愿吗?我不知道,司法机关是否考虑到这些问题!



  张汝泉 即张倩夫(纤夫)

  2004年12月21日于一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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