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尹灵芝
尹灵芝,1931年出生于寿阳县赵家垴村。父亲耕种贫瘠薄地,自幼给人放羊、扛长工、弹花、打铁,由于生活所逼,灵芝3岁时来到太平村跟着二姨生活。二姨杜二凤是村里妇救会主任,她动员妇女做军鞋、救伤员的活动深深地扎在灵芝幼小的心里。1944年灵芝进入赵家垴村的抗日小学,她被选为儿童团长。14岁时被推选为妇救会副主任。
1947年5月4日,寿阳县解放了,她参加了“反奸清算训练班”。到邻村发动群众搞反奸清算,破格被吸收为共产党员。8月,由于战争形势的发展需要,转战在寿阳一带的晋察冀人民解放军奉命奔赴其他战场。阎锡山军队四十九师卷土重来。尹灵芝组织群众向盂县安全转移。她响应区委提出的“不让敌人抢走一颗粮食”的号召,带领群众回村抢秋。转移前,她带领群众把暂不能运走的粮食坚壁起来。
10月19日,尹灵芝带领群众再次回村抢收,被告密,自卫队和阎军四十九师的一个营将村子围住,尹灵芝掩护群众转移,被阎军发现,为了隐藏保管一万多斤公粮,她把两颗手榴弹和皮带交给了他人,迎着敌人的枪口挺身而出。阎军把尹灵芝押到宗艾镇。特务们给尹灵芝“坐板凳”拿起烧红的火柱往尹灵芝的耳朵上烫,尹灵芝始终宁死不屈。
11月3日,阎军设下刑场,尹灵芝被铡刀铡成三截。年仅16岁。1966年3月,中共山西省委追认尹灵芝为刘胡兰式的革命烈士,寿阳县为她兴建了烈士陵园。上世纪70年代,将芹泉公社改名为尹灵芝公社,赵家垴村改名为尹灵芝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