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苍南警察汪茜茜:不能让她活着回去 手段残忍毫无人性
“不能让她活着回去”
据三罪犯交代,2010年10月7日下午5时许,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开着租来的凯越轿车,经事先盯梢、守候,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内,趁汪某打开车门之际,强行将其控制在车内,并由施正赞驾驶汪某轿车逃离现场。随后,他们劫取汪某身上现金1870元及银行卡,并逼问密码后取现2700元。
三人劫走的现金并不多,但由于他们身上均有明显特征:一人结巴、一人手有残疾、一人大舌头,因害怕汪某会记住他们的模样而报警,他们并没有因为汪某的顺从而主动放弃进一步的暴力行为。施正赞交代,“在抢劫之前,我们没有想过让她活着回去。发现她的警察身份后,就更坚定了杀意,不能让她活着回去”。
手段残忍毫无人性
为了成功作案,施正赞3人购买了手套、绳子、铁锤等作案工具,随后他们还开着汪某的车来到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
在寻得锄头与畚箕后,三人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处,由叶长锋、吴正查挖坑。
在他们挖坑过程中,汪某向施正赞说:“你放过我吧,家中的孩子不能没有母亲。”然而施正赞并不为所动,随后,三人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其杀害后放入坑内掩埋,并劫取其随身佩戴的手表和首饰。在掩埋过程中,为确保汪某死亡,他们还轮流使用锄头击打其头部。
三人落网后,叶长锋向检察官交代,汪某的头部被砸之后,血喷了出来,直接喷到他的衣服上。“可想而知,血喷的力度有多大,砸的力度也有多大。”办案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