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奸杀苍南女民警案汪茜茜终于尘埃落定,网友众说纷纭
温州三男子奸杀苍南女民警抢宝马被执行死刑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庭审现场
6月21日下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内,审判长对劫杀苍南女民警等一系列受害者的连环抢劫强奸杀人罪犯施某、叶某及吴某三人进行宣判,三罪犯均被最高院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完毕,三人即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至此,三男子奸杀苍南女民警案终于尘埃落定,网友众说纷纭。一部分网友对于女民警的财富来源产生质疑,另一部分人则将目光转移到法律的公平之上,为何普通百姓的命案就那么难,苍南女民警被奸杀的命案就能速侦破?
新闻回顾
2010年10月初,施某、叶某、吴某三人决定把驾驶好车的女人连人带车绑架,得手后杀人灭口,再将车卖掉大赚一笔。10月7日下午,在苍南一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内,他们趁汪某某打开新买的宝马X1轿车车门之际,强行将其控制在车内,由施某驾车飞快逃离现场。翻查皮包时,三人才发现他们的抢劫杀人目标是一名女民警。
法院查明,施某等人还3次抢劫3名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另有4次预谋抢劫因故未实施。
微言大义
@皮皮鲁:做人还是应该低调些,一个普通民警开着宝马车,有些太张扬了。还戴了三枚戒指。你的这些钱财是怎么来的?虽然人死了,但也应该查一下她的经济情况。现在这社会仇富的人太多了,希望那些有钱有权的最好收敛一些,不然下一个杀的可能就是你。
@赵云锋:为何普通百姓的命案就那么难,跳水打捞队要钱才救人或捞人,司法系统的命案就能速侦破,是不是采用的是双重标准啊!
@仙人掌和小刺猬:这三名罪犯依法被判处死刑,罪该死。只要依法审判,该杀就杀,该关就关,别再出现“钢琴手习惯性动作”而杀人可以免除死罪之类的言论。
@坦克:如果对那些犯法的有钱人达官贵人也公正,无私地依法处理,国家何愁风气不好!
@chkm:凡是故意抢劫强奸杀人的罪犯,不菅是什么人,杀的是百姓还是大官显贵都应枪决。
@evanchenjx:我以为会判嫖宿罪呢?怎么官奸民都是嫖宿罪,民奸官都是强奸罪呢?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量刑一致,不管谁谁强奸谁,还是谁被强奸,判罚公平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