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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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为爱延续 ]创建于2012年10月14日

爷爷--吕明涛,您一路走好

发布时间:2012-10-14 18:41:55      发布人: 为爱延续
吕明涛(1934-2012),男,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经济师。于1934年2月出生于原临晋县一个名门望族封建地主家庭,一生致力于经济工作,特别是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方面,曾获得中央农业部、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部、山西省农牧厅、中共运城地委、运城行署、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奖章荣誉。山西省和运城地区社会科学技术协会会员,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科技参事委员会成员,退休后享受副教授待遇,其主要工作业绩于1993年和1999年分别由《中国专家名人辞典》和《中华兴国人物辞典》收录发行。    
    详见回忆录      
         
                           吕明涛回忆录

                      第一章   我的童少年时期
                    (1934年2月——1947年5月)
   我于1934年2月出生于原临晋县一个名门望族封建地主家庭。当时家中骡马成群,有粮田三、四百亩,房屋上百间,长年雇有长工三、四人和一名炊事员。我过着不愁吃穿,无忧无虑的生活。1938年日军侵占临晋县后,一些日伪汉奸动员祖父出任临晋县为日本服务的维持会长,遭祖父拒绝,惹怒这一伙日伪汉奸,不断寻找祖父和家庭麻烦,直至以祖父与抗日组织勾结为借口带兵包围家庭找祖父问罪(详情家庭史一节)。从此家无宁日,三天两头有日本骚扰。祖父由于对日本及汉奸的统治暴行气愤久之染病经医治无效,过早离开人世,年仅40余岁。这在我幼小心灵中,埋下对日本人和日伪汉奸的仇恨。
   1940年我上入本村小学,启蒙老师宋程超,教学后,加之父亲严管,学习成绩不错,1945年顺利考入临晋县二高。1947年4月高小将毕业,家乡解放战争全面爆发,学校停课,师生各自回家,为避战乱于1947年5月父亲带我和叔父奔赴西安。原想祖父在世时曾在西安义和太银号存有一万元银元,足够我和叔父上学和生活费用,万没想到,义和太银号总经理王午亭反悔不付给银元,只付给一万元不值钱的伪法币票(当时一块银元能兑换伪法币票三、四十元)。这时我和叔父不仅无法上学,生活陷入困境,我父亲、叔父三人只好到各亲友家混饭吃,从此开始了我自力更生的谋生途径,当年我年仅13岁。
                    第二章   我的工作时期
                  第一节  三年半的学徒生活
                 (1947年5月——1950年12月)
    三年半的学徒生活,是饱受社会不公,生活艰辛,激发我奋发图强的一段经历,这段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7年5月——1949年7月)在义和太银号当学徒,当时我年仅13岁,是一个不懂世故的小孩。第一次远离家乡,远离父母独立生活的开始。   
    第二阶段(1949年8月——1950年7月)。我回到义和太银号后,银号已改为协和录国布庄,我仍留在布庄工作。1950年7月,掌柜宣布因没有周转资金布庄要停业,谁愿去甘肃平凉泰华毛织厂(该厂是义和太银号开的),负责顾汽车送你去,不去的自找职业。当时父亲、叔父均返回山西老家,为了谋生便于1950年7月随大伙到平凉泰华毛织厂。
    第三阶段(1950年7月——1950年11月)到平凉泰华毛织厂后,被分配到倒线车间(用于摇倒线车将棉纱倒到筒子上),规定每月工资三块银元,每天任务必须倒完12捆棉纱,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工资。每天从早到晚,除吃两顿饭外,就是坐车间倒线。车间夏天又闷又热,冬天冻的人手脚都红肿。后悔不该来平凉谋生。有时想家中亲人,想的半夜哭醒。1950年11月资本家突然宣布因无钱买原料,工厂停业,愿回家的发给路费,无奈我便回到了西安。
   三年多为生活而奔跑,虽受尽苦难,但使我学到了做人的原则,锻炼了我独立生存能力。从我叔父在失去优越家庭后受到亲友歧视和冷落,流落西安市街头的悲惨情景,使我想到“穷到街头无人问,富困深山有人帮”这句历史名言,深感世态炎凉,更加激励我奋发自立的决心。特别在平凉泰华毛织厂期间,得到共青团员王得福、刘正杰的帮助,使我对共产党有了初步认识,在思想上有了由恐“共”到亲“共”质的转变,终于在1950年9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
              第二节  在西安市人民银行工作的一年
                 (1950年12月——1952年2月)
   1950年12月上旬由平凉返回西安,在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北关办事处参加工作。当时分配我作存、放款业务外助工作,由于我对银行业务比较熟悉,又是共青团员,组织上对我很信任。把我从业务外助调回业务股负责全办事处的放款审批工作。这段时间既是我走上革命道路之开端,也是我初入社会征途,一生受挫折最严重的一次。通过这次教训,使我受益匪浅。为以后在工作中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打下了坚强的思想基础。
                 第三节  运城行署干校学习七个月
                  (1952年7月——1952年1月)
    在等候对我工作安排期间,于1952年5月下旬,由西安回山西老家看望家人。在去舅父家,碰巧临晋县二区政府党委书记陈伯林和区政府刘秘书也在舅父房中(区政府和舅父同住一个院),陈伯林书记得知我由西安回来后,对我说:“山西省政府委托运城专署行政干部学校代为招收并培训一批干部,让我回村再动员一些青年一同前去。”当时我因急于工作心切,认为革命工作哪里都一样,不一定非回西安银行。于是1952年7月上旬,我和吕丰收拿上区政府和临晋县政府介绍信到运城专署行政干校报考参加学习。入学后我立即向班主任李克铭说明我在西安市人民银行一段工作情况:校长让我以个人名义向西安市人民银行说明已在山西参加工作。该信由校部组织发往西安市人民银行。一星期后,校部通知我:“西安市人民银行来函,同意我在这里工作与学习,并动员我安心学习。”随之,宣布我担任一班一组组长协助班主任管好学员的学习与生活。在校七个月,学了社会发展史、会计专业知识及党的现行有关政策。提高了政策水平,掌握了一门专业知识,进一步认识到“三反、五反”运动的重要性,克服了怨气。
                第四节  永济县人民银行工作五年多
                    (1953年2月——1958年9月)
   1953年1月运城行政干校7个月学习结束后,运城专署把我们这批300名干部留做运城地区使用。当时我分配到运城地区人民银行。1953年2月地区银行让我到永济县人民银行会计股工作。在工作中接受在西安银行工作中的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执行政策、制度不走样。刻苦钻研会计业务知识,很快熟悉掌握了会计股全部业务知识。1954年提升为专柜负责人。1956年提升为会计股负责人。1957年为适应全行工作需要,成立计划统计股,我由会计股调入计划统计股任负责人。
                 第五节  运城县人民银行工作二年
        (1958年10月-------1960年9月)
   1958年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全国掀起大办人民公社、大办集体食堂、全民大炼纲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浪潮。在这一浪潮推动下,一些人错误认为,什么都越大越好,越革命。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掀起了一股并乡合县风。1958年10月山西省政府宣布将解于、安邑、永济、临猗四县合并成立运城县。我当时随同永济银行行长相子华去运城筹建运城人民银行计划股。当时正值要召开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省银行多次电话催要1959年信贷、现金出纳两大计划。由于对编制“两大”计划所需参考的资料还分散在原四个县,于是组织力量收集原四个县历史资料和县直有关部门1959年工、农生产和商品购销计划的安排。经过分析研究,编辑两大计划并报请县政府批准,上报省银行。计划股组建立起来后,我负责综合分析工作,其它人员分别负责计划、统计、贷币流通工作。
         第六节  运城、永济两县整党整风办公室工作三年半
                    (1960年10月——1963年5月)
    为纠正极“左”思潮给我党光辉形象和国民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恢复我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1960年在全党开展整党整风运动。1960年10月从银行把我调到整党整风办公室工作,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60年10月——1960年12月)参加华北局在运城县于乡公社反“五风”试点工作。当时在于乡公社住有三个工作团,以省委农工部长荫发祥为团长省委工作团,以晋南地委副书记李立功为团长地委工作团,以运城县委副书记王学原为团长县委工作团。我参加运城县委工作团办公室,分管澄清、退赔刮“共产风”无偿调用集体和个人财产、物资及现金工作。
    第二阶段(1960年12月——1961年4月)华北局在于乡公社反“五风”试点结束后,我留在县委工作团办公室作为运城县委整党整风办公室由于乡公社迁回县委。我继续分管原来工作。
    第三阶段(1961年5月——1963年7月)运城和永济分县后,我回到永济县委整党整风办公室,继续分管原来工作。
                    第七节  永济县人民银行工作13年
                    (1963年8月——1975年7月)
   整党整风办公室撤消后,组织决定让我去赵柏公社当秘书。人民银行李继唐行长得知后,到县委通过王国英书记把我要回银行。在13年期间,经历了“新三反”、“四清”、“文化大革命”等运动。我的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63年8月——1966年7月)调回人民银行后,这一段做的几项主要工作是:
  (一)组建计划统计股。
  (二)收集整理1949年建行以来业务活动历史资料。
  (三)建立城乡居民手持现金量调查员。
  (四)参加新“三反”运动办公室工作。
  (五)在卿头公社许家营大队蹲点,帮助大队企业由亏转赢。
  (六)支援抗旱,帮助开张公社毛营、田营、南营三个大队旱田变水田。
  (七)1966年3月,县直机关清政治、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的“四清”运动开始,我回到机关参加运动。当时进住银行是地委工作队。工作队许队长找我谈话,让我负责清查经管经济工作人的经济手续。
   第二阶段(1966年8月——1969年10月)这一段我基本没有工作,接受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受批判。
   第三阶段(1969年10月——1975年7月)通过共彻落实“7.23”布告,消除派性,两派群众实现了联合。人民银行原书记、行长重新走上领导岗位,机关各项工作走上正规。我由会计股又回到计划统计股。1970年初,我由计划统计股调到农村社队财务股任负责人。
          第八节  永济县委基本路线教育办公室工作三年半
                   (1975年8月——1979年3月)
   1975年8月我抽调参加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被派住赵柏公社郭平店大队搞基本路线教育。我作为一名队员住在第五生产队。任务就是组织广大群众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批判资本主义思想;开展以平田整地,割资本主义尾巴(把社员的自留地、家庭副业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取消割掉)为内容的农业学大寨运动。由于劳累过度,肝病复发,1976年5月我离开工作队住进医院。
    1976年10月病好出院后,组织上调我到县委基本路线教育办公室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组织工作付书记兼。这项工作一直干到基本路线教育办公室撤为止。
                第九节  农村经济管理局工作15年
                 (1979年4月——1994年4月)
   党的基本路线办公室撤消后,运城地方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两行领导分别来永济找我,都是调我回地方银行任计划科长。内心讲我也想回银行工作,因这事我熟悉的工作。后因县委不放我走,未能成行。1979年4月县委调我到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局(后改为农村经济管理局)先后任付局长、局长、农业口党委成员兼局机关党支部书记。我到任后,带领全局同志遵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一、举办学习班,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二、围绕土地不断政革经营模式和计酬分配方式。这一政革是随着思想解放,不断深化政革而完成的。具体经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9年下半年至1981年这一段是在批评平均计酬办法,落实“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政策的基础上,对全县1269个生产队普遍推行“三小、五定”联产到劳、到作业组生产责任制。
   第二阶段,通过第一阶段政革虽然“按劳分配”得到落实。但在实践中暴漏出社员劳动收获产品分配权还掌握在集体手中,在分配中对“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政策。社员这一块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群众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为此,从1982年开始,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原则下,在全县稳步推到,把牲口、小型农具随土地按人平均下方到户,一是五年不变的联产“包干到户”责任制。
   第三阶段,从1984年开始,针对实行土地下放到户经营后出现的由于在下放土地时采用块块地户户有的绝对平均主义的分地方法,使大片土地变成条条田,造成机械无法操作和生产管理上的许多不便,加之承包年限短,群众不愿在培肥地力上下工夫投资,对土地形成掠夺性经营等问题,采取对土地平等定级,各户按土地等级承包,并鼓励群众私下协商调整地块,进行小块并大块,解决了条条田,方便了经营操作。承包年限有原定五年不变改为15年不变。调动群众对土地的投入积极性。这一改革,在1985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上,进行了发言交流。
   第四阶段,针对土地承包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采取深化改革予以完善。1985年改土地承包一田制为“三田制”即从土地总面积中抽出15%中等地块,作为机动田,由集体掌握,实行投标有偿承包。
   1986年我作为全省唯一个县经营管理负责人参加由党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中央农业部联合举办有全国各省市农工部和经营管理局负责人参加的土地承包研讨会,让我在大会上介绍“三田制”的作法,受到中央领导表扬,并在全国《农村经营管理》杂志上刊登了我的发言。1987年又在全省经营管理工作会上,就“三田制”在大会上作了发言交流。
   三、建立承包合同制,适应农村经营模式改革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随之出现集体经济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承包到劳、到作业组、到社员户的生产经营模式。集体经济内部各业生产经营均实现了一个“包”字,这一改革来势之猛,势如破竹,一泻千里,覆盖全县。在无上级规定和外地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
     一是,1983年参照《经济合同法》制定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办法包括合同概念;签订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合同签订程序及所含内容;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怎样解决合同纠纷;怎样保证合同兑现;不履行合同的制裁方法;合同签订;合同档案的管理等九大内容。及经县人大审查批准,由县人民政府下发全县农村。
   二是,1984年制定了合同纠纷案件调处、仲裁程序,由县人民政府下发农村基层。
   三是,县、乡(镇)、村三级成立合同管理机构。县局成立合同管理股;乡(镇)成立合同管理站;村成立合同管理组。
   四是,为乡(镇)、村两级培训了合同管理专业队伍。
   五是,依照合同法《管理办法》组织专业人员帮助村、组队合同逐份审查。到1985年全县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基本达到“三有五化”即:有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有统一管理制度。合同签订民主化;合同格式规范化;合同签证、调处法律化;合同兑现定期化;合同保管档案化。1986年、1987年运城地区各县和全省各地区经营管理负责人分别来永济参观学习。1988年出席山西省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五、清理整顿农村财务,巩固改革成果,发展农村大好形势。
   六、指导组建区域性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第三章   我的学习历程

              第一节  坚持学习-实践-再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
   我参加工作,当时文化程度完小尚未毕业。我深知要做好工作,自己现有文化知识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必须下苦功夫学习充实自己的知识,于是下决心利用早晚业余时间上文化补习学校,用四年时间自学完初中全课,经考试合格,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又用两年时间进修高中语文,经考试合格,取得专科结业证书。
    我开始参加工作时在银行从事会计工作,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运用自学的来的文化知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银行、商业、工业会计基础理论和货币流通学、计划管理学、统计学、工商企业信贷学、农村金融学等银行各科专业知识。到1958年基本掌握了银行业务知识,成为银行业务工作多面手。伴随我的工作业绩,在上级银行逐渐有了知名度。
    1979年我调到农村经济管理局工作,该局对农村集体经济担负着服务、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适应工作需要,必须更新知识,在工作中先后收集学习了建国以来,党在各个时期对农村实行的各项政策、法规; 人民公社的“四大管理、收益分配”有关政策和规定;政治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学社会主义;和“马、列、斯、毛”有关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部分论述。自费订阅《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研究与管理》、《经营管理》不断拓宽自己知识面,通过总结研究永济农村30年生产关系的变化,带给农村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加深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历年来结合工作实践写的论文和经验文章有:浅谈我国农村发展的趋向;地区性合作组织在农村的地位和作用;在包干到户地方必须重视发挥集体经济的作用;包干到户后,基层干部的责任与任务; 发展合股企业,实现农村经济起飞;统管农村财务之我见;浅谈对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与完善;对改革完善土地承包制的探索;浅谈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在“双层经营”中的社会化服务问题;怎样巩固农村财务整顿成果;推行“三四制”,完善土地承包制;抓好“四个”环节,确保财务审计质量;强化管理,为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服务;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增强农业发展后劲;锐意改革创新,整顿农村财务;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增强总合服务功能。这些论文和文章有的由《人民日报》、全国《经营管理》、全国《经济研究与管理》、《山西农村财会》、《河东农村经济》报刊杂志分别发表;有的在全国、全省、全地区经营管理专业大会上发言交流;有的作为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教材使用。
    通过刻苦学习,1982年通过考试由运城地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为经济师。1987年通过考试由山西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为高级经济师。1986年、1989年分别由山西省和运城地区社会科学技术协会吸收为会员。1991年由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聘请为永济县科技参事委员会成员。我的主要工作业绩于1993年和1999年分别由《中国专家名人辞典》和《中华兴国人物辞典》收录发行。退休后享受副教授待遇。
                  第二节  历年集体和个人得到的荣誉
   集体方面:
1959年山西省人民银行授予运城县人民银行计划服务先进单位。
1986年由中央农业部、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牧厅、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分别授予局机关先进单位。
1988年由省农牧厅、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授予局机关先进单位。
1989年由山西省农牧厅、中共运城地委、运城行署、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分别授予局机关模范单位和先进单位。
1990年由山西省农牧厅、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分别授予局机关先进单位和“五好”班子。
1991年运城行署农牧局授予局机关先进单位。
   个人方面:
1959年由运城县政府、运城县人民银行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
1964年晋南地区人民银行授予统计工作能手。
1973年中共永济县委、县革委员会授予先进工作者。
1976年永济县人民银行授予先进工作者。
1985年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授予模范干部。
1986年由中共山西省委农工部、农牧厅、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分别授予先进个人、模范干部、优秀共产党员。
1987年中共永济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1988年由山西省农牧厅、中共永济县委、县政府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知识分子。
1989年中共农业部对历年工作成绩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中共永济县直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1990年中共永济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1991年中共永济农业局党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
                          第四章   退休之后
    从13岁离家踏入社会到61岁退休,在社会上奔波了48年,从1950年参加革命到1994年退休,工作了有45年。一下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休息,初开始有些不习惯,一段时间靠看电视、书报、下棋、养花来消磨时间。可喜的是儿女们都很孝顺听话,又有老伴孙子们陪伴身边,享有天伦之乐,才不感寂寞。经过一段时间慢慢适应了退休后的生化。产生了有生之年,在力所能及下为社会做一些奉献的念头。
   一是,从1996年我被选为永济市市府西街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并主动承担农经局居民区的管理工作,进行无偿服务。具体工作:组织居民学习上级对居民区的一些要求;组织防御、卫生清除、安全保卫、生活设施的管理维修、水、暖、电费的收交、纠纷的调解、居民区和局机关一些问题的协调等。尽管都是些琐碎事,但它涉及到居民生活中常遇到需解决的事。由于这些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组织实施,因而对出现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解决,使居民区各户之间形成和谐相处局面。
   二是,写回忆录。自己在社会上一生都干了啥,那些对人民有利,那些有负于人民,有必要回头进行认真总结,从中找到经验教训,以便给自己和后代儿女们有个交代。出于这一目的,从1998年开始,断断续续直到2006年才完成回忆录初稿。
    三是,寻找续修吕氏家谱。2001年春节回老家(临猗县站西堡村),村干部和一些老者向我提出编写村史。据孙氏家谱记载和村人传说当时建村时全村只有吕、孙、相三姓,其他姓氏都是后来陆续迁入。历史传下来的站西堡是吕一半,孙一半,剩下都是杂夥夥的顺口溜。但究竟何人何时建的站西堡村弄不清,让我寻找建村文字依据。站西堡吕氏家谱失传,为寻找依据,历时三年跑遍运城、永济、临沂等县市有吕姓村庄寻找吕氏家谱,有以历朝代和原蒲州府志,原临晋县志查阅对吕氏家族历代活动记载。结合从临猗县胥村找到的民国16年重修站西堡吕氏先祖吕攸、吕成、吕旺、吕荣、吕昇、吕通六支吕氏家谱。以此版本续修了站西堡吕氏家族家谱。随之又在网上收集编写了从始祖-吕尚到宋朝末年吕氏家谱,使站西堡吕氏有了一本比较完整的族谱。通过编写族谱弄清了家史。具体已在家族史一节详述。
   四是,为村史编写和收集资料。通过编修吕氏家谱原蒲州府志和原临晋县志记载,站西堡确系先祖吕德于明朝洪武年间带兵在这里屯兵创建的五个屯兵城堡之一,至今600余年。通过回忆、走访收集到站西堡村东建有规模庞大占地20余亩明朝建筑吕氏祖坟庙,堡内包括吕氏祠堂、孙氏祠堂、吕氏家族学堂在内的各式庙宇、战台20多处明清建筑。这些建筑截止1956年,除极少数遇水灾火灾损坏外,绝大部分保存比较完好。可惜这些作为站西堡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佐证由于种种原因均被毁损。目前正在配合村史编写及进一步收集自建堡以来各方面发展变化情况,由于时间跨度大,历史文字资料欠缺,资料收集难度大,需要一段时间,力争在有生之年,协助村史编写及完成村史编写。
   五是,在完成站西堡吕氏从明朝至今吕氏家谱续编后,进一步收集编写了从始祖吕尚(姜子牙)至明朝以前的吕氏家谱初稿。目前正与全国各地吕氏宗贤联系修订完善,相信不久便可完成,形成一个跨越两千余年比较完整的一个吕氏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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