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历
九一八事变前夕,日寇通知郁华不得擅自离沈,另有要职委任,他化装逃回北京。1932年至上海,任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兼任东吴、法政大学教授。当时,二分院设在上海英租界,他利用所处的特殊地位,积极帮助、庇护进步人士,当田汉、阳翰笙、廖承志在英租界被捕后,郁华参与营救多所尽力,设法使其获释。上海沦陷后,郁华利用租界法权,坚持司法尊严,以维护民族利益,保护爱国人士,严惩民族败类。坚拒敌伪之利诱威胁,守正不阿,且维护共产党人甚力,日伪汉奸对他十分仇视,两次寄给他附子弹的恐吓信,他置之不理,并且对惩办汉奸执法更严。友人劝他外出避祸,他说:“国家民族正在危急之际,怎能抛弃职守;我当做我应做的事,生死就不去计较了。”1939年11月23日上午,遭到预先埋伏在寓所附近的日伪特务暗杀。解放后葬大场烈士公墓。1952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他一生为人正直、清廉,工诗擅画,倡导“文章气节”。早年参加进步文学团体“南社”,与柳亚子等时相唱和。著有《静远堂诗画集》、《郁曼陀陈碧岑诗抄》及法学著作《刑法总则》、《判例》等。
郁达夫
弟郁达夫文学家,女郁风亦工画。事迹收录于《郁华烈士殉国纪实》。
郁氏始祖
大禹之后:相传大禹老师叫郁华,郁华为郁姓始祖,其后裔称郁氏,遂成郁姓。
日神
《太平御览》卷三引《七圣记》:“ 郁华 赤文,与日同居; 结鳞 黄文,与月同居。 郁华 ,日精; 结鳞 ,月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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