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空难机长昨日受审
案件回放 44人遇难、52人受伤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公司经哈尔滨飞往伊春的VD8387航班客机在伊春林都机场附近坠毁,事故造成44人遇难、52人受伤。
空难发生后,国务院成立专门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发布报告。
报告认为,齐全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应以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齐全军也是首个被追刑责的飞行员。
不过在开庭前,齐全军的辩护律师张起淮表示,该事故报告不成立。张起淮还表示,这起空难背后,还有河南航空公司的管理问题。“河南航空公司未经批准,违法未审先飞。”
张起淮说,事故报告可以证实,民航河南监管局违反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相关规定,在河南航空未取得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审定同意该航线的运行许可,对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飞行技术管理薄弱等问题督促解决不到位。“事发时是2010年8月24日,事发后,为弥补过错,民航东北局于9月6日,也就是事故发生后的10日内,赶紧颁发了经营许可证。”
但据记者了解,早在2010年8月27日,河南省工商局就已经撤销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登记。
庭审现场“法庭还没审判,我认什么罪”
上午9时许,齐全军被带进法庭,走进法庭的齐全军目光在旁听席上游走了一番,此后在妻子的身上定了定,没有任何表情地坐在被告人席上。开庭伊始,齐全军举手表示,向法庭申请要一支笔和一张纸。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询问齐全军是否对起诉存在异议,齐全军说“我有异议”,审判长接着问齐全军是否自愿认罪,齐全军马上回答说:“法庭还没审判,我认什么罪?”
在被告人陈述阶段,法庭出现罕见一幕:齐全军表示将陈述案件的权利委托给辩护人张起淮律师,但法官开始表示不允许。因为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事实部分都应该由被告人亲自陈述,张起淮随即反驳,“被告人有权将陈述实施的权利委托给他人,这一点符合法律精神。”
“可是辩护律师没在现场,怎么能了解当时情况呢?”法官问道。
张起淮随即回复,“检察官也没在现场,但起诉的事实部分也是由公诉人书写的。”
张起淮指出,空难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第一大原因便是机场硬件不合格。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专家解读]
其他人也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伊春空难案今天在伊春当地法院开庭。空难事故已经过去3年多了,为什么现在才开庭审理?
张永红(湘潭大学刑法副教授):在我国,重大事故一般先启动调查程序,经过调查,发现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再进行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开庭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的时间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立案前调查的期限,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宜春空难事故从立案到开庭审理,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允许有三年之久,之所以时至今日才开庭,可能是立案前的调查占用了较长时间。
潇湘晨报:机长齐全军因重大飞行事故罪被公诉,这在中国还是首次。《刑法》对重大飞行事故罪是如何界定的?为什么以前的空难事故都没有追究飞行员的刑责?这会对以后类似案例判决产生什么影响?
张永红:根据我国《刑法》第131条的规定,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航空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上有违反航空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发生了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从我国《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在飞行员违反了规章制度,并且因为其违反规章制度而导致空难的情况下,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航空人员并不局限于飞行员,其他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导致空难事故的,应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不过,由于在空难事故中认定飞行员存在违规行为,具有一定难度,所以一般很难对飞行员追究刑事责任。我认为,此案的判决并不意味着对于空难事故,原来不追究飞行员的刑事责任,现在就予以追究了,而仅仅意味着严格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空难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应有的刑事处罚。
潇湘晨报:本案作为中国飞行员入刑第一案,受到了国际民航组织的高度关注。国际上是否有过空难后飞行员被追责的案例?这会对国际民航业产生什么影响?
张永红:国际上对于违反航空规章制度导致空难事故的飞行员追究刑事责任,是存在的,但数量并不多,往往仅限于有确凿证据证明飞行员存在严重违反航空规章制度的情形。对伊春空难事故中飞行员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际民航业的影响,至少有两个方面:(1)强化飞行员遵规守纪的安全意识,更为重视操作的规范化;(2)推动民航业规章制度的完善,出台更为全面和可行的安全操作规定。
潇湘晨报:如果机长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航空公司是否也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张永红:对于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航空公司,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尚难以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于航空公司的行为,还没有规定相应的罪名,所以不能追究航空公司的刑事责任。但是,对于航空公司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是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应的罪名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等。记者刘双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