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宪光同志生平事迹
曾宪光,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广东省始兴县人,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198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2004年1月10日因公牺牲,生前系始兴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
曾宪光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的精神。该同志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员。2004年1月10日下午,曾宪光为协调周边县市共同开展好春运工作,带领交警大队民警在前往江西省大余县联系工作的途中,因突发交通事故,因公牺牲,年仅47岁。
曾宪光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政治素质高,一贯以来以正人先正己,做好表率为带头则,特别是担任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以后,更是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为把交警建设为一支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文明威武之师,他处处从严律己,以身作则,做到带头学好政治理论,努力提高理论修养和领导水平,带头遵纪守法,廉政执法,秉公办案,加强队伍团结,带头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并做好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为人民服务的表率。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行动教育、说服、带动民警,时时牢记一个人民公仆的己任,以为人民服务,创人民满意警察为宗旨,吃苦耐劳,不怕艰苦,不怕牺牲,舍小家,为大家,以队为家,常年亲临战斗的第一线,密切联系民警,深入民警中去,对民警知寒知热。
曾宪光在工作中,他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工作中紧紧围绕“纠违章、压事故、促畅通、保平安”的工作目标,切实履行一岗双职,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抓,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保一方畅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曾宪光能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观念,增强严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熟练掌握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他不仅工作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而且还敢于为公安工作献出宝贵的生命。2004年1月10日下午,因工作需要,带领交警大队民警前往江西省大余县协调开展好春运联系工作的途中,因突发交通事故,不幸以身殉职,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献给了公安事业,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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