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确是我们儿子彭富堂
死者的确是我们儿子彭富堂。
到死者现场之后,竟然发现诸多异常现象,比如彭富堂无吸毒史,而右手腕却插入一次性毒品注射器,而且颈部有明显的青紫斑。实属被人所害。可是、派出所副所长李存发说:“你儿子应该是注射毒品死亡,因为之前有人举报他吸毒。”在此情况下,我们要求解剖尸体。李副所长说:“要解剖先交8000元。”由于我们家庭困难,交不起钱。李副所长便勒令将尸体火化安埋。
之后,我们了解到彭富堂当晚与兰从来,田兴雄在一起,便与电话了解兰从来,其谈吐先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据此,我们认为此案并不是像李副所长所说那样简单,这里面定有蹊跷文章,兰从来、田兴雄涉嫌故意杀人无可非议。
公安机关应当收审而并未收审。我们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2011年6月6日将兰从来扭送公安机关,经过公安局长邓升恒交由白鹤滩派出所审讯。
在审讯中,兰从来交待:“彭富堂当晚是死在我家中,为规避罪责,我和田兴雄把尸体移到春厂黄角树旁、其右手腕的毒品注射器、是我们做的假象。”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