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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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1-04-05 22:46:38      发布人: jackson
 

    今日,倍受关注的药家鑫撞人杀人案于上午9点45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表示后悔,其律师辩称为“激情杀人”。

    很是佩服这位律师的过人才能,为了为自己的辩护对象辩护,竟然还能创出这个“激情杀人”的新名词。

    回顾一下药家鑫撞人杀人案事件: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驶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药家鑫下车后,发现张萌睁着眼,看见了他还试图去看车辆后车牌号,于是连刺八刀、致其死亡。

    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社会公众在看到这个新闻之后,都会对这位“冷血”大学生加以痛恨与指责并为其恶意举动表示悲哀。

    药家鑫事件本来是一起交通事故,但在他的眼里,“农村人很难缠”,便既而使得这起交通事故演变成了“恶性杀人”事件,对被撞者连捅8刀,是多么的没有人性啊!

    在这起大学生“恶性杀人”事件当中,我最为关注的就是最终结局会是如何?药家鑫作为一个大学生究竟该不该被判处死刑?

    在我们民众眼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是理所当然。但药家鑫事件发生后至此这么长时间直至今日才公诉,真不知其结局将会如何?

    作为死者家属,我相信他们的心情,一定是希望我们的社会严惩肇事者,不,应该是严惩杀人恶魔,为逝者讨个说法。

    但是作为杀人方的父母及家属而言,肯定是希望法律轻判,他们愿意无论拿出多少钱财去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但目的只有一个,只要保住自己儿子的命就行。他们绝对不会掏了钱还要眼睁睁地看着儿子被法律判处死刑,因为自己的儿子已经超过了十八周岁。

    有时我在分析,对于死者家属而言,有时心情也许也会矛盾,死者已去,生不再来,在面对对方赔命与赔偿两者之间肯定也会矛盾重重。但在药家鑫案中,死者家属只想讨一个公道。

    如果判药家鑫死刑的话,药家鑫父母将不会替儿子赔偿,受害者家属将很难获得赔偿,如果药家鑫不死,作为其父母肯定会答应对方的一切要求及条件。这该咋办?

    但是对于我们普通民众而言,是希望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大学生恶魔被法律严惩,判其死刑,以有效警示他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药家鑫不死,那么日后,再有人撞伤了他人,也以“农村人难缠”或是其他理由对被撞伤者残忍杀害,最终只需用钱财就可摆平社会的话,那我们的法律还有何威严,这样的话我们的法律岂不成了保护富人的工具?

    药家鑫不死,将难以平民愤,即使他是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即使他学习很好。但他的手段实在是太恶劣了,捅人8刀,少吗?

    药家鑫的父母也深知其儿子的社会危害性有多大,也许他们也不能原谅自己的儿子吧!但药家鑫必竟是他们的儿子,他们也不愿亲身听到儿子被判死刑的结果,所以他们在今天没有到庭听儿子撞人杀人案的公诉。

    相信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药家鑫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将会直接影响到今后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您对药家鑫案如何看待?期待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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