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锦华绝笔:国土局的部门领导“欺上瞒下”
方锦华一定没有想到,这块地成为了广天命运的分水岭。
广天和中奥的“战友”关系在利益面前瞬间瓦解。顺利拿到地后,方锦华与中奥的余有昌在股权分配上产生了分歧,他们都想获得开发的主导权。协商不成后,双方走向决裂。
此后不久,中奥的董事长余有昌到金华市纪委自我举报,抖出了拍地时的串通行为,2013年10月17日,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向广天和中奥发出了行政处罚通知,并宣布出让合同无效。
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回后进行了二次拍卖,进入最终竞价环节的依然是中奥和广天。但是这一次,双方是仇人相见,不断提价。最终的获胜者依然是广天,只是价格变成了4.2亿元,比第一次足足多出了2.4亿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和中奥赌气之外,此时的方锦华已经骑虎难下,一方面,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迟迟不愿将先前1.78亿元的土地款退回,另一方面,施工队伍已经入场,广天已经在这里投下了0.9亿元。
在绝笔信中,方锦华也把罪魁祸首指向国土局的部门领导,称其“欺上瞒下,不懂房地产行情”。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