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籁:履历
1924年(民国13年)当选上海总商会会董。1926年(民国15年)当选闸北商会会长和上海租界纳税华人会主席。同年7月,代表上海商界赴粤参观新政,与蒋介石、张群等人会晤,并参加了北伐军誓师大会,被军阀孙传芳以“宣传赤化”,下令通缉。1927年(民国16年)春,策动闸北保卫团响应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起义胜利后,被推为商界代表,任上海临时市政委员会主席委员。四一二政变后,任上海市商会理事长、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常务委员、财政部特税处副处长和全国卷烟特税局局长。1930年(民国19年)起当选上海市商会第一、二、四届主席委员。又任全国商会联合会理事长、国营招商局理事。在上海广收门生,成为“海上闻人”。从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到全面抗战爆发,先后出任上海各界抗日会常委、胶济铁路理事长、上海市临时参议会参议长、上海鱼市场总经理和锡沪公路的汽车公司总经理等职。1936年,兼任中国航空协会总会理事长,积极筹划捐献飞机。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央赈济委员会常委,第二至四届国民参政员兼国民党红十字总会救护总队特别党部政治部主任。因坚决主张抗日几遭汉奸傅筱庵暗杀。1945年(民国34年),任中南贸易协会理事长,在重庆筹组开来兴业公司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任总经理。抗战胜利后,出任全国商会联合会理事长,中一信托公司、通易信托公司、江海银行、东南汽车公司等企业的董事长,中国银行、中央信托公司理事,同年10月补选为上海市商会理事长。1946年(民国35年)3月起为上海市商会监事。1946年11月,当选为国大代表。曾揭露当时政局是“天虽亮而云未开”。全国解放前夕,拒绝去台湾而避难香港。1950年初返回上海,受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接见和宴请,被指派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代表,列席各部召开有关会议。1954年,当选为上海市人民代表。1958年,任上海市政协委员。
20世纪30年代,曾回嵊县故里,以巨资购东湖陶氏别业,设“怀婴”托儿所,自撰对联曰:“不独亲其亲子其子,何必尔为尔我为我”,横额为“一视同仁”。一时在绍城传为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