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026764251
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0年10月16日

孟德斯鸠-主要观点

发布时间:2011-01-29 10:32:08      发布人: 孝行天下

气候学说

  孟德斯鸠是特别重视地理环境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气候、土壤、土地面积大小等地理因素对这个国家的人的性格、情感、风俗、法律以及政治制度都有着直接的影响,甚至有决定性的影响。比如,寒带地区民族骁勇骠悍,热带地区民族则心神萎靡。土壤贫瘠使人勤奋,土地肥沃则使人因生活宽裕而柔弱。
  孟德斯鸠说:“如果精神的气质和内心的感情真正因不同的气候而有极端差别的话,法律就应当和这些感情的差别以及这些气质的差别有一定的关系。”比如,炎热和寒冷的气候对法律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们大都懒惰、怯懦、心神不定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这种气候适合暴君制,并且制定较多残酷的法律维护统治;而寒冷的气候则使人意志坚强、刚毅、勇敢、自信、豪放,人们善于捍卫自己的自由。在这种气候条件下,适合建立民主共和国制,并且利用法律维护自由。

法律学说

  人们的谋生方式对法律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同各民族谋生方式关系密切,不同的谋生方式需要法律的多少、程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从事商业和航海业的民族比从事耕种土地的民族更多地需要法律,也更容易实行民主、共和、法治;而从事农业的民族就比从事畜牧业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从事畜牧业的民族比从事狩猎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他还认为,不耕种土地的民族由于常常会因为狩猎、捕鱼等发生争执乃至战争,所以,他们更需要国际法;而耕种土地的民族对如何分配土地更关心,所以,他们更加需要民法。
  此外,孟德斯鸠还认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不同而导致的民族精神的差异,也对法律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适合民族精神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法律同自然地理环境不同造成的人口、贸易、宗教、货币等差异也有密切的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制定出适合需要的法律。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