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柴永杰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柴永杰,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1988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公安局樊村镇派出所民警。
该同志从警36年来,共办理刑事案件1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名,抓获逃犯35名,办理治安案件417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2024年9月14日,该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9月15日,河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