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刘涛同志因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刘涛,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生前系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乐平派出所南边社区民警中队二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26年来,先后在巡警、110指挥中心、派出所等单位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担任接警员的15年间,共接报处理警情逾20万起,曾凭借多年的接警经验,成功解救一名意图轻生女子;他创新“开好入学第一课”“课前5分钟”“辅导员责任制”等反诈工作方法,实现高校电诈警情连续3年下降的目标。2024年1月17日,该同志因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2月4日,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嘉奖4次,被佛山市公安局评为110报警服务台服务之星,2015年1月6日被追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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