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是湖北省多器官捐献第15人,更成为湖北省首例遗体心脏捐献者
据武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王政是湖北省多器官捐献第15人,更成为湖北省首例遗体心脏捐献者。
武汉市红十字会自2000年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当年仅有一例遗体捐献。捐献者的叫李佩兰,是一名退休幼师。
2003年,武汉市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遗体捐献条例》,奠定了武汉市开展遗体捐献工作的法理依据。2009年武汉成为全国首批10个遗体器官捐献试点之一。
2012年,武汉市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人数达830人,实现遗体捐献144例,器官和组织捐献83例,使其总数累计分别达到6100人、638例、226例。 这些捐献一共使106名生命垂危患者起死回生、使312名患者重见了光明、580名危重患者得到了及时救治、也为数万医学院校学生提供了教学实践机会。
如今,这些捐献者的名字已经镌刻在石门峰名人文化公园内的“武汉市遗体捐献者纪念碑”上,供人们永远铭记!
专家提醒捐受双方见面须慎重
捐献者家属与受捐者见面有何注意事项?湖北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专家赵敏教授说:“让双方见面应该是相当慎重的”。首先,失去亲人特别是未成年孩子对家属打击很大,并不会因为捐献器官而改变。如果双方仓促见面,捐献者家属容易触景生情,重新经历丧失亲人的痛苦,难以恢复平静健康的心理状态;其次,见到受捐者后,家属还可能产生一种“移情”的心理现象,即把受捐者当作了自己的亲人,产生“他就是我的孩子”的错觉,无形中加重了受捐者的心理负担。
她建议如果双方需要见面,一定要在捐献者家属心理完全平复后进行,这个时间一般要在一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