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简介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著名社会活动家,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中国教育工会奠基人之一,原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分党组书记、顾问,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三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席、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五、六、七、八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会顾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会长,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全国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副主任方明同志,因病于2008年3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方明,原名方培玉,1917年4月出生于江苏省无锡市玉祁镇杨树园。1935年初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初在上海市参加陶行知先生主办的中国普及教育助成会,主办流浪儿童工学团。1935年春在上海市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中国青年同盟。1936年春在上海市参加国难教育社。1937年秋至1940年夏,任上海市江海小学训育主任,主编《好孩子》儿童读物;组织筹建上海小学教师同仁进修会,任理事、学术部副部长。1938年秋,任中共上海教师运动委员会宣传委员。1940年秋至1942年夏,先后在上海中华女职、大经中小学、青山小学任教。1942年至1944年夏在上海光华大学(诚正文学院)肄业。1942年夏至1945年夏在上海公济义小教书,任中共上海教师运动委员会书记。1945年秋至1948年冬,任中共上海教师运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1948年冬至1949年5月,任上海市教育协会党组书记。
方明同志在上海市解放后,于1949年5月至1949年9月任中共上海教委书记。1949年秋至1952年任上海民国中小学校长,负责筹组上海市中小教联并任教联党组书记。1950年2月,上海市总工会成立,被选为上海市总常委。1950年5月上海市教育工会成立,方明同志担任主席、分党组书记。1950年8月在中国教育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副主席。1950年8月至1966年担任世界工会联合会下属教育工会国际(FISE)副主席。1953年春至1956年夏任全国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副部长、中国教育工会副主席。1956年7月任全国教育工会副主席、分党组成员、分党组书记。1964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4年至1966年间,担任中非友协常务理事、中日友协常务理事、中国儿童保护委员会理事等职。1966年夏至1969年春,任北京大学西俄语系工作组组长。1969年春至1977年期间在河南省罗山全国总工会“五七干校”下放劳动。1977年夏至1978年冬,在全总国际部工作。1979年春至1987年5月,任全国教育工会副主席、主席、分党组书记。1987年5月至1999年1月,任全国教育工会顾问。方明同志于1999年1月15日离职休养。
方明同志是红军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自参加革命以来,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需要,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早年追随陶行知先生投身民众的普及教育事业,时刻将陶行知先生的名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主办流浪儿童工学团,创办《好孩子》进步读物。在抗日战争期间,方明同志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在上海积极组织领导小学教师从事抗日救亡运动和爱国教育工作,组织发动抗日爱国学习运动。在日本投降后仅一周的时间,上海就成立了由党领导的小学教师联合进修会。方明同志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引导小学教师从争取职业保障的经济斗争逐步发展成为“求生存、反饥饿、反内战”的政治运动,使党领导的教师运动的规模和政治影响不断扩大。
解放后,方明同志任上海市教育工会第一任主席,并长期担任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要领导职务,为教育工会的发展、建设付出了极大的工作热情,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在文革以后,教育工会开始恢复工作,方明同志为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多方奔走。他积极倡导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81年倡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五讲、四美、为人师表活动”;1981年3月积极呼吁恢复教师节;积极倡议并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稿)的颁布和起草工作,使教育工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1983年国家为教师提高10%的工资标准,1986年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9月10日确定为教师节。方明同志十分关心广大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在他的倡导下,中国教育工会在全国开展了农村教师家属扶贫工作,积极帮助农村教师解除后顾之忧。
方明同志致力于弘扬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思想,先后担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会长,组织编辑出版《陶行知全集》,并在全国各地建立陶研组织,开展陶研活动。他晚年不顾高龄深入山区农村开展调查研究,践行陶行知教育思想,进行农村教改实验。在山西吕梁等地开展“农科教统筹”、“科教兴村(镇、乡、县)”等一系列实验,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受到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他高度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以“爱满天下”的胸怀和情操积极呼吁社会更多地关爱弱势群体,实现教育公平和受教育机会均等,在全国教育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方明同志是工会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并在国内外享有声誉。他在担任全国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副部长和连续16年担任世界工会联合会下属的教育工会国际(FISE)副主席期间,致力于在国际社会宣传新中国的发展和建设,注重加强与亚非拉国家的工会组织的团结,树立了新中国工会的良好形象。他十分注意发展中日两国教育工会界的友好交流,在日教组享有很高的声望。同时,为增进各国教师团体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方明同志的足迹遍及多个国家。
方明同志于1949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中国民主促进会老会员,他几十年如一日热忱参加民进工作。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期间,方明同志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和民进组的部分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尽早制定“教师法案”》,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担任民进中央顾问期间,他以极大的热情关注国家的建设、教育事业和民进的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息。方明同志在民进组织和会员中享有崇高威望,深受民进广大同志敬重和爱戴。
方明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忠诚党的事业。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不断追求真理和进步,坚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并以陶行知先生的“爱满天下”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他组织观念强,顾全大局,工作任劳任怨。他作风严谨,艰苦朴素,清正廉洁。他胸怀坦荡,光明磊落,谦虚谨慎,淡泊名利,宽厚待人,团结同志,关心青年,热爱儿童,密切联系群众。200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方明同志“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方明同志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干部、好同志,我们怀着沉痛的心情深切地悼念他、缅怀他,以致哀思。
敬爱的方明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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