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破财伤身又伤心
在西城区法院的判决书上,记述了这样一段事实:史凤霞途经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东门南侧时,西直门南大街15号楼的一扇窗户突然脱落,史凤霞为避免一对母女被砸伤,迅速上前挡住孩子并将她们推开。碎玻璃溅到孩子头上,仅是一点小擦伤,但史凤霞却被窗户砸伤,西城区民政局后为史凤霞颁发了《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
这件事发生在2010年3月29日,那是一个令史凤霞永生难忘的日子,她的一次举动,让她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也给她带来意料之外的痛苦。事情从发生的那一天开始,似乎就不顺利。被砸伤之前,史凤霞从内蒙古来京,到人民医院来求医,不想刚从医院出来没十分钟,又被送回医院的急诊室。窗户是从楼上一个租户家掉落的,几经交涉,租户负担了当天急救的费用。听说还要手术,需要大笔费用后,租户就不露面了。
史凤霞的亲戚凑了钱,让她接受了第一次手术,无奈伤势并未好转。2010年8月,史凤霞再次接受手术,所幸此时她已获得见义勇为认定,西城区民政局支付了医疗费用。不过让史凤霞伤心的是,租户一直没有积极地处理此事,最初治疗的数万元费用,直到现在对方都没有支付。
“虽然后期手术的费用民政部门负担了,但交通费用、吃饭以及请护工的费用,都要自己承担。”两年的时间里,史凤霞数次往返于内蒙古和北京,除了打官司,更多的是来疗伤。“每次往返路费将近千元,这次来北京康复治疗,两个月又花了好几千。我不愿意看病,花销太大。”
在受伤之前,由于身体原因史凤霞没有工作,和儿子两个人吃低保度日。对她来说,如今看病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病痛 为分散疼痛屋里转圈
史凤霞受到的伤害,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疼痛的肩膀一刻不停地刺激着她。“我本不想看病,可是身体上的疼痛,没有缓解的迹象。”看着自己浮肿的双手,史凤霞无奈地叹了口气,“这双手什么也干不了,自己都不能照顾自己。”
受伤之初,史凤霞以为自己只是外伤,术后就能逐步恢复,但她低估了一扇从17层楼坠下的窗户的威力,情况并没有那么乐观。第二次手术后,回家休养,史凤霞的肩膀一直疼痛,止疼片吃了一片又一片,有时担心产生药物依赖,史凤霞忍着不吃,却疼得睡不着觉,只能在屋里转圈分散精力。几个月下来,史凤霞瘦了30多斤。
2011年1月,史凤霞再次来到人民医院,医生发现她的伤情有所发展,必须给另一侧的肩部手术。此后疼痛有所缓解,不过这种被医生诊断为综合性疼痛的症状,没有有效的根治办法,史凤霞只能靠吃药减缓疼痛。
儿子1993年出生两个月后没了父亲,史凤霞独自将儿子拉扯大,2004年儿子又被查出患有紫癜性肾炎,现在还时有发作。“儿子身体也不好,本该是我照顾他,现在却是他来照顾我。”史凤霞说,儿子今年高考,学习非常紧,每周日就要去学校,住校一周,直到周六下午才能回家。每个周六,是史凤霞最高兴的时候,她期盼着儿子回家的脚步。回到家,等待儿子的是繁重的家务,一周没洗的衣服,没人打扫的屋子,儿子回家也不得闲。
“妈,你想吃点什么?”忙完家务,儿子就钻进厨房做饭,史凤霞家的饭很特别,儿子除了做出当晚俩人的晚饭外,还要做出下一周史凤霞的饭菜,蒸馒头、烙饼,饭菜放在餐盒里,把后吃的饭菜冻在冰箱冷冻室里,先吃的放在冷藏室里,史凤霞吃的时候拿出来,用微波炉热一热吃。
“每天三个饭点,儿子都会给我打电话,督促我吃饭。”史凤霞有时因为病情所累,没有胃口,儿子放学后就打电话监督,一定要在电话里听到微波炉响起的声音才放心。“孩子上高一那天我出了事,一晃两年了,我都没能给他帮助。”史凤霞的手,拿筷子夹不住东西,连块豆腐都切不了。在家里喝水,史凤霞只能用纸杯,因为只有纸杯不怕摔。能拿锅、能煮饭,她的愿望就是能生活自理,不再给儿子添麻烦。
伤心 到底是行善还是造孽?
虽然史凤霞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每个人都觉得她很乐观,但是她的命运多舛,有些苦只有自己知道。在疼痛难忍的深夜,睡不着的史凤霞有时会反问自己,自己那天做的是好事还是坏事?
“如果是好事,为何我后来的种种遭遇,仿佛是在惩罚我?”史凤霞说,身体的痛无人能替代,心里的痛时常涌上心头。“真的没想到我现在会是这个样子。”史凤霞坦承,她护住孩子是本能,没想到会给自己落下终身的残疾,更没想到会遇到赔偿难的境地。
“有时我也想过,遇到需要救人的情况再也不往上跑了,但是如果真出现了,我想我还会上前,我的天性就是这样。”史凤霞怎么对待别人,别人也会回报她,世上还是好人多,在病房里,知道史凤霞事情的人,都会对她多一点照顾。这次到展览路医院来康复,史凤霞遇到了做手术时照顾过她的护工,虽然现在史凤霞请不起护工,但是护工总是帮她打开水、洗袜子,帮她做些事情,这让她很感动。
去年,史凤霞的事情得到首善陈光标 (微博)的关注,她获得10万元捐款,后来一家公司来到史凤霞的老家,也向她捐款。这笔钱,史凤霞都还了自己看病时向亲戚借的钱。本想给儿子留下几万元应急治病也未果,最后一分钱都没剩下。帮的忙不用还,但欠下的债要还,是史凤霞为人处世的原则,但她不明白,为什么造成她受到伤害的人不懂这些。
■善后风波
法院已判 至今难拿一分钱
调解很扯皮 执行更困难
康复有效果 将来存变数
前天上午,史凤霞办理了出院手续,“儿子马上就要高考了,这两年我欠他太多,我要回家陪他考试。”虽然史凤霞回去连饭都没法给儿子做,但是她知道,现在儿子需要的是来自她的支持。
史凤霞的主治医生李大夫表示,经过两个月的康复,史凤霞的双肩活动明显改善。入院时两只胳膊只能抬起一点,而现在已经可以平抬90度。史凤霞对于这一结果也感到高兴,但是在她的出院报告上,医生建议她继续住院康复治疗。而史凤霞的疼痛病症,医生表示非康复训练所能缓解,必须进一步求医。
“继续就医,可能并不容易。”史凤霞在住院处打出了这两个月住院的明细,一共是2.8万元,在回家之前,她还要给民政局送去。“这次多亏了民政的救助,要不这些钱我根本掏不起。”史凤霞说,但是此前她得到消息,由于民政部门的救助金也不充裕,有可能无法再支持她继续治疗。
在民政局,史凤霞得到了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她的病情,对于今后是否还能继续获得资助治疗,工作人员答复会“按政策办”。史凤霞心里盼望,在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情况下,能够获得政策的关怀,让自己尽早摆脱病痛的折磨。
■无独有偶
勇救男童
维权之路真艰辛
史凤霞的遭遇并非个案,23岁的小伙王沛冉和她有着同样的遭遇。去年7月3日晚,王沛冉作为物流公司的押运员跟车交货,给火车送货的车辆均需安检,他下车走到安检通道另一端接车。突然,一名男童被安检仪卡住脚,危急关头,王沛冉冲上前救下男童,自己的右脚却被卡死,粉碎性骨折以致右小腿截肢。
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的耿协送律师还记得王沛冉的家人第一次找到他时王沛冉的境遇。虽然王沛冉是在送货时出事,但是单位不认可是工伤,而安检通道的管理方也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无需承担责任。此时,被救的孩子家长也没有援助的态度,王沛冉见义勇为是事实,虽然两家单位态度都很积极,时常看望王沛冉,但是无人愿意承担责任。
“见义勇为申请下来后,基金解决了王沛冉的医疗费用,但是装假肢等费用,对于王沛冉来说负担很重。”王沛冉的维权之路走得异常艰辛,耿协送律师多次到事发现场取证,先到大兴法院起诉,被告方提出异议,再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经过多次开庭,双方最终达成了补偿49万元的调解协议。
虽然离王沛冉索赔115万的诉求相差甚远,但是耿协送律师认为,这是一个对王沛冉来说比较好的结果。“从他受伤,到索赔难,他的心理会发生变化。这种官司,打个几年都是有可能的。”耿协送律师说,王沛冉很年轻,如果纠缠于这个事情,将影响他今后的人生,最需要的是让他的内心尽快平和下来,“对于一个见义勇为人员来说,最怕在善后时不顺利,影响他的人生态度。”
■专家说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彤彪——
国家补偿有利弘扬正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彤彪认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当前也面临不少挑战。包括史凤霞在内的一些案例,会出现见义勇为者遇到困难后,有热心市民捐款,帮助当事人暂渡难关,但是毕竟是权宜之计,不可能成为常态化的措施。
史彤彪提出,对见义勇为最有效的保障应是建立见义勇为案件的国家补偿责任机制,当见义勇为者索赔遇到困难时,由国家先行补偿。以史凤霞为例,按照法律肇事者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在肇事者不尽责的情况下,国家可以根据法律判决,先行向史凤霞进行补偿,然后再行使追偿权,向肇事者一方索赔。此举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避免他们流血又流泪。
史彤彪表示,各地见义勇为基金的设立,保障了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但不能有效应对见义勇为案件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最近,昆明市文明办承诺,因为搀扶老人被讹,由此产生的费用,昆明市文明办负责申请专项资金为被讹者埋单,史彤彪认为这就是在国家补偿方式上的一种尝试。
史彤彪解释,国家是见义勇为的受益者,由于见义勇为者的主动行为,社会秩序得到了相应的维护。见义勇为者实际上是在替国家履行一定的职能,他们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参加抢险救灾和英勇救人等行为,实质上是尽了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见义勇为者为了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付出沉重代价,就是由于他们的高尚举动,国家和政府没有付出任何代价而受益,国家有责任承担补偿责任,符合情理和法理。
在现实情况下,见义勇为的受益人多数本身没有补偿能力,而且从传统道德观念看,见义勇为者也没有要求受益人补偿。如果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面对家人的责怪、他人的不解和社会的冷漠,久而久之,没有人愿意去见义勇为。史彤彪表示,国家承担补偿责任,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