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医院被潜规则后还要被害命?
作者:liu48175962 发表日期:2010-12-29 17:37:00
2005年,我们国家的法律不健全吗?2005年,我们在医院会是这样的吗?2005年,难道在医院被潜规则后还会被害命吗?
上海瑞金医院灼伤科竟然是“腐败科”?
对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陈家村村民王忠义而言,提起上海瑞金医院他就会心如刀割:2005年7月5日到9月23日近三个月的时间里,王忠义妻子沈爱萍因皮肤58%烧伤在上海市瑞金医院灼伤科治疗,但最终却被该院灼伤科活活治死。
从妻子治病的全过程可以看到,上海瑞金医院对她的救治工作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廖镇江、黄伯高等人拿取红包、草菅人命,采取各种极不道德、毫无人性的手段,使我妻子在近三个月的治疗中受尽折磨,最终含冤而逝!而这些还是在王忠义按照医院的“潜规则”送给主刀医生及可是负责人红包后发生的,可能王忠义当时都没有想到原来遵守潜规则后,还是要被害命的!
在王忠义妻子和儿子做植皮手术前,王忠义通过熟悉医院内情的人得知,手术前必须给主刀医生送红包(一般在2000元——3000元之间),这是规矩,否则手术……。为救妻儿的性命,王忠义不得不在第一次手术前送黄伯高(王忠义妻子的主刀医生,灼伤科副主任、副教授)2800元,张勤(王忠义儿子的主刀医生)2800元,郑捷新(灼伤科副主任、副教授)3000元,廖镇江(灼伤科主任、教授)3000元。随后在妻儿治疗的过程中,根据黄伯高等人的言下之意,我又多次送红包给他们,一旦给了钱他们就不再说妻子、儿子有生命危险了。据王忠义事后统计,送黄伯高4次红包(合计7300元),张勤3次红包(合计6800元)廖镇江1次红包(合计3000元),郑捷新1次红包(合计3000元)。
在医院看病做手术送红包,一旦成为一个潜规则,作为病人即使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可是为了治好病,没办法不得不送,谁让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呢!有时还担心送少了医生不满意。看看灼伤科这些医生,没有一个拒收,还旁敲侧击想多要,简直肆无忌惮,没有一丝医德,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红包索取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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