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理 何 在
一个自立自强、健康、向上的孩子,在厦门大学发生这样的悲剧,校方对此的态度令人震惊和气愤:校方称面对超过18岁的学生群体,他们的责任仅仅是传授知识,对发生在上学路上和教学过程中的这一事故不负任何责任;并在孩子没有任何自杀迹象的前提下,联合媒体做出了“疑是自杀”的误导性报导,对处于悲痛中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伤口上撒盐。在这个否认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且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环境中,难免会发生这样惨痛悲剧。面对校方这样的态度,作为弱势群体的家长,在这千里之外的异地他乡,只能祈求苍天的悲悯,给逝去的生命还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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