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6日,刘日亮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刘日亮,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1998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宝口中队副中队长、二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27年来,累计处理交通事故3万余起,以专业与温情守护群众生命线,被群众称为“车轮上的守护者”。工作中,他勤钻研、善创新、勇实践,把好的专业技战法运用到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5年2月16日,该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5年2月18日,经惠东县公安局认定,并经惠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6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荣获县公安局个人嘉奖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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