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助父亲将病女放入水库溺亡 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作者:吴文锋 发表日期:2010-12-22 1:12:00
老母亲体弱多病幼女患地中海贫血
无助父亲将病女放入水库溺亡
检察院调查后决定对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核心提示
日前,中山市检察院作出决定,对将患白血病女儿抛弃湖中导致溺亡的贵州籍男子朱友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予批准逮捕。
此前,朱友志抱着5岁女儿去医院穿剌,他哭着说:“我的心碎了。”为了给女儿治病,他花光了所有积蓄,欠了了许多债,仍四处求助。
可同样是这位父亲,却强忍着泪水将女儿扔进了水库,致使其溺亡。
市检察院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理由是:不想社会悲剧继续伤害这个原本已残缺的家庭。
经过几天连续采访,记者发现这位父亲背负着更深的无奈。但他是否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仍需等待法院判决。
■事件回放
今年9月份,警方在翠山公路逸仙水库发现一具女童尸体,经过法医鉴定,孩子死因是溺亡。9月28日,看到无名尸家属通报后,在三乡打工的贵州籍男子朱友志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朱友志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目击者的一句话,让检察院对这起看似简单的“甩包袱”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弃女者神情极悲
目击者就是当天的报案人,他目睹了朱友志将孩子放入河中的一幕。这位将亲生女儿扔进水库的“残忍”父亲,却有着让人感觉十分奇怪的神情。“还记得当时他满面痛楚,神情极其忧伤。”也正是目击者的这句话,让检察院觉得,这背后可能会另有隐情。
“提审他的时候,他哭着告诉我们,他是强忍着泪水把女儿丢进水库的,也有过轻生的念头。”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朱友志在被羁押期间,主动积极配合调查,而且非常担心家中情况,申请回去照顾家庭。当检察院工作人员来到朱志友家中时,才发现:他背负的不仅是一名病女,还有60多岁的老母亲和3岁的二女儿。而且,她们同样患病在身。
大女患再生障碍性贫血
前几年,朱友志还在贵州老家时,因母亲几次重病欠下了一万多元钱,至去年还完钱,家里基本上没有存款了。2008年,朱友志爱人又生下了第三个女儿,朱友志跟爱人商量将这第三个女儿送给老乡抚养,期间与爱人发生矛盾,目前孩子送给老乡。今年3月,因为种种原因,妻子离家出走。
今年8月8日,朱友志的长女朱蕊感觉不舒服,8月9日,朱友志带着女儿到三乡镇平东卫生所检查,当时以为是感冒就没有再进行治疗。8月22日晚,朱蕊发高烧,脸泛黄。朱友志又带着朱蕊到宝元医院进行治疗,住院两天后,医生诊断怀疑是地中海贫血,将孩子转入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几天后,朱蕊被诊断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
以为病女已死放入湖中
朱友志四处筹钱,却因无力承担高昂的治疗费用,最终把朱蕊接回出租屋看护。朱蕊出院后,朱友志没有放弃救治女儿的希望,先后抱着女儿到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努力尝试从公益救助渠道获得援助。只是,还没等到公益救助申请的结果,朱蕊病情已经恶化。9月12日那天,朱蕊脉搏混乱,嘴里出血。
房东担心朱蕊死在出租屋,赶朱友志离开。没办法,朱友志只好带着患病的女儿离开。朱友志说当时脑子很乱,也没钱去医院,背着朱蕊骑着电动车漫无目的地走,后来发现女儿已经没有脉搏,他以为女儿已经死亡,碰巧电动车行驶到水库边,朱友志便将女儿放入湖中。
不久,3岁的二女儿朱玲,也被查出患有地中海贫血。这让朱友志背负的残缺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被拘留后
事情发生后,有的亲人表示不解,因此疏远他,也有老乡认同他的为人,同情这个家庭的遭遇。他的邻居和同乡向检察院提出建议,要求从轻处理。
昨日,记者联系到朱友志的老乡张强,在他眼里,朱友志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为人和善,也很疼爱家中的两个小孩。
在朱友志带着大女儿去治疗的过程中,张强曾陪同朱友志到医院。就在朱蕊出事前几天,张强还曾经到朱友志家看望,据他介绍,当时朱蕊病情已经明显比在医院住院时严重,皮肤颜色变暗,身体出现了很多血点,嘴里还出血。
“我相信他是认为孩子死后才扔下水库的。我了解他家的情况,确实也是没有办法了。”张强说,他不相信朱友志会做出太离谱的事情。
妻子离开后,朱友志的收入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在他羁押期间,家中62岁体弱多病的母亲和患病的3岁的二女儿只能靠母亲捡垃圾度日。据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朱友志母亲每天捡垃圾也只能赚到两三元,生活难以为继。她和孙女接连几天都是以清米汤维持生活。
了解到朱友志家艰难的生活状况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为其家人购买生活必需品、筹措生活费、交付房租等,努力为其家庭生活提供基本保障。考虑到朱友志一直担心二女儿可能患上同样的疾病,市检察院资助并安排办案人员陪同朱友志及其二女儿到市人民医院作检查,结果确诊朱友志幼女患上中度地中海贫血,需要进行更换骨髓等治疗。
为深入帮扶朱友志一家,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一方面积极联系市人民医院就治疗方案作进一步沟通,另一方面努力筹划寻找社会爱心人士进行捐助。
■检察院决定
不批捕 他已尽力,悲剧不应再继续加深
检察院经深入调查发现,朱友志在女儿病危之时并没有剥夺其生命的行为,而是尽了监护人应有的积极救治义务,他放弃继续救治女儿是在极其无助、绝望的现实困境中无奈的选择,这与想“甩包袱”而遗弃杀害家庭成员的犯罪行为明显不同。
办案人员还了解到,朱友志的家庭情况十分困难。他是全家的顶梁柱,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在他羁押期间,家中62岁体弱多病的母亲和患病的3岁幼女只能靠捡垃圾度日,生活难以为继。如果她们长期无人照管,很可能出现意外,引发另一场悲剧。
此外,有目击证人证明,朱友志在水库边抱着孩子的神情极其忧伤,满脸痛楚。在调查中,朱友志的同乡也一致认为他为人善良、勤劳,恳求检察机关从轻处罚。
“如果检察机关也一味机械地执行法律规定,批准逮捕朱友志,那将会让这个社会悲剧继续伤害这个本已残缺的家庭。”中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池科长告诉记者,考虑到朱友志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主动投案,认罪态度好且有悔罪表现,家庭情况又极其困难,检察院认为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社会效果将会更好。所以在法定的范围内对朱友志从宽处理,决定不予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进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接下来案件将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朱友志的命运将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生活现状
取保候审期间找工作撑起家
近日,记者跟随检察院办案人员来到了朱友志的家中。自大女儿死后,朱友志搬离了原来的出租屋,如今跟母亲和3岁的二女儿住在隔壁街巷的出租屋。
这个新的出租屋不到十平方米,有两个房间,卧室内一张上下铺的床占据了屋子一半的面积,朱友志和母亲、女儿三人居住在这个分为上下铺的床上。隔壁的一间屋子则是狭长的空间,一侧是卫生间,一侧是厨房。
屋子内唯一拿得出手的电器就是一台电视机,二女儿还对一切充满着好奇,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停地凑上来依依呀呀地凑热闹。这一间屋子,每个月房租130元。大女儿的死,让朱志友很悔恨。他说,不管多难,都不会放弃患病的小女儿。
看到办案人员到来,朱友志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他告诉记者,他已经在工地上找到了一份工作,现在每个月工资2000多元。他告诉记者,很感谢检察院,让他能够回来照顾家里,否则真不知道母亲和女儿该怎么办。
朱友志获得取保候审后,也积极配合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调查。按照规定,每两个月,他都要到当地派出所报到,而且要遵守相关规定。他一口气答应了所有的要求,而且还保证,就算是要他一个月报到一次也行。 (记者 隋胜伟 通讯员 钟荐轩 摄影 余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