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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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06月03日

英勇就义

发布时间:2011-07-05 14:46:47      发布人: 一米阳光
“一一·四”暴动失败后,王之凤不畏艰险,在白色恐怖下,奔波于海阳西乡,会同李桂岩等共产党员,为恢复党的组织,发展地下武装,继续进行斗争。山东民团第五路指挥张襄武勒令悬赏通缉:“活抓匪首王之凤者,赏大洋50元,知情不报者,以通匪论罪。”海阳县政府多次派警察到石马疃头搜查。后因保长马士杰告密,王之凤在荷叶山后村被捕。六区区长车子奇(海阳县“六路诸侯”之一)如获至宝,亲自解往海阳城里“清乡司令部”,邀功请赏。途中,车子奇在马上趾高气扬地说:“王之凤!昨日匪中王,今朝马下囚”。王之凤毫不示弱,针锋相对:“车子奇!今天马上王,他日狱中囚”!行至臧家河,车子奇故意侮辱王之凤,命其背渡,王横眉怒对:“我背人可以,不能背狗!”车强令背渡,负之河心,狠狠将车摔于水中。在法庭上,王之凤慷慨陈词,宣传共产党革命救国有功,痛斥圈民党镇压革命的罪行。县长骆茗庵用尽酷刑,逼问革命秘密,王始终守口如瓶。狱吏王繁英之祖父,是辛亥革命烈士,父亲因抗苛捐遇难。他对王之凤极为钦佩,其明志文稿写道:“余虽为狱吏而良心未泯,凡忠孝节义之囚,必难中解难;遇奸盗邪淫之犯,定严上加严……”。两人互明心迹后,王之凤通过王繁英的关系,开展狱中斗争,对清乡中被捕人士进行不泄密、不自首的气节教育。张襄武逼王之凤写“悔过自首书”,他撰就《告同胞书》,号召人民奋起抗日。后得知即将就刑,饮了王繁英的诀别酒,咬破手指写下血诗:“笑对虎狼刑,囹圄播火种,刀头一滴血,乾坤能染红”。在刑场上,王之凤大义凛然,立而不跪。刽子手按倒数次,均毅然挺起。监斩官怕延迟时间,发生意外,只得破除斩规,昂立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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