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海军爱国将领邓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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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年来方伯谦评价的一些情况

发布时间:2010-03-07 13:30:07      发布人: ghoskyno1

北洋海军“济远”管带方伯谦,因在中日甲午黄海海战中率舰先退,1894924日被清廷以“临阵脱逃”之罪名处斩于旅顺口。百多年来,史学界对于方伯谦之死时有争论,但在大陆的大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均持否定态度。由于方氏本人并非近代史中的重要人物,主张为其翻案者在史实的论证上也尚不充分,故此问题作为甲午战争史研究中的一个支课题,只是在专业圈子中为学者所关注。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方伯谦家乡福建省出现了为方伯谦翻案的热潮。而福建以外研究北洋海军史和甲午战争史的学者,却表现出谨慎的沉默。19979月,福州市鼓楼区政府、福建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四单位在福州市朱紫坊举行“方伯谦故居”、“海军世家”揭匾仪式,同时举行一部叫做《甲午海将方伯谦》的传记的首发式。《甲午海将方伯谦》声称撰写该书是为了“弘扬民族魂”,确立方伯谦的“英烈地位和不朽荣誉”。仪式之后,新闻媒体的报道谓“甲午海战沉冤今日昭雪”,“福建为方伯谦树碑立传”,为方伯谦翻案的声势至此达到高潮。

不久,反对为方伯谦翻案的学者也打破沉默,明确表示目前为方翻案的各项论点并不成立,不同意将方伯谦评论政治化,并披露方氏后人在这场翻案热中所起的作用,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现将近年来方伯谦研究中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丰岛海战中的方伯谦

甲午海战距今已一百多年了。1894725日(光绪二十年六月二十三日)方伯谦率“济远”舰及“广乙”舰,在护送增援朝鲜的运兵船抵达牙山后返航,途经丰岛洋面,突然遭遇日本联合舰队中的第一游击队“济远”、“秋津洲”、“浪速”三舰。当时中日两国尚未进入战争状态,日本海军首先发炮,挑起了丰岛海战。经过激战,“广乙”负伤东退,“济远”则且战且往西行,往中国方向撤退。“浪速”、“吉野”紧追不放。在危急时刻,“济远”升起一面白旗,尔后又升起日本海军旗。“浪速”发出信号:“立即停轮,否则炮击!”“济远”停了下来,“浪速”向旗舰“吉野”报告:敌舰已经降服,已发停轮信号,准备与它接近。注1

此时,“浪速”发现另一艘载运中国军队的英轮“高升”号从右舷驶过,即用旗语命其停轮,“济远”藉机西撤,“吉野”旋即追击。当两舰相距2500米时,“吉野”右舷炮连发六炮注2,“济远”后主炮也连发四炮,其中命中三发,“吉野”不敢再追,“济远”得以返抵威海卫。

当日“济远”的《航海日志》上称:“我船后台开四炮,皆中其要害,击伤倭船,并击死倭提督并官弁数十人,彼知难以抵御,故挂我国龙旗而奔”注3。后来出版的《冤海述闻·牙山战事纪实》更详尽发挥谓:“倭用二船来赶,一稍缓,一甚疾,转瞬间倭督船‘吉野’至矣。彼连发数炮,皆高过‘济远’船。‘济远’故停炮不放,倭疑我炮坏子药尽,愈驶愈近。……迨隔三千余码,方管带发令,将船前转,看瞄准,猝发后炮一发,中其望台下,该船火药炮子震裂,翻去望台,残其提督员弁二十七人并水勇无算。再发中其船头,火起水进。又发中其船身,船便倾侧,升白旗龙旗而遁。其缓行之船尚未及也。‘济远’因舵机受伤转动不灵,追之不及,遂驶回”注4

回航后,方伯谦向李鸿章发出电禀,称“午时,我船整理炮台损处,日船紧追,我连开后炮,中伤其望台、船头、船腰,彼即转舵逃去”,又说“运装军械之‘操江’差船,适抵牙口,被日船击拿,英轮‘高升’装兵续至,在近牙小岛西南,亦被日船击中三炮,遂停查而沉”注5

730日,丁汝昌向李鸿章发出关于丰岛海战的正式报告:“兹已分诘管带、员弁、水手,均称二十三四点,‘济’、‘乙’由牙开,七点余过敌,彼先开炮,三船聚攻‘济远’密如雨点,望台、炮架、三舵机均受伤,阵亡弁勇,初甚失势。‘济’、‘乙’炮力不及,敌远还炮不却,迨敌以一船横截‘广乙’,‘济’只剩十五生一炮,猛击命中,敌二船始折回,而‘吉野’督船尾后,连追不止,‘济’停炮诈敌,彼驶近拟擒我船,‘济’即猝发后炮,一弹飞其将台,二弹毁其船头,三弹击其船中,黑烟冒起,‘吉野’乃移逃,四弹炮力已不及矣。查却敌保船,全恃此炮,水手李仕茂、王国成为功魁,余帮放送药弹之人,均称奋勇。昌已传令为首李、王赏一千两,余众共一千两,告论全军以为鼓励。风闻提督阵亡,‘吉野’伤重,途次已没,如果属实,查确后尚留照前定赏额划清补给,以昭信赏”注6

这两个报告均存在很大的漏洞和虚假信息,比如完全不提“高升”、“操江”驶入战场与“济远”当时所处位置等细节,不提曾升白旗和日本海军旗,反而谎称“济远”以一门尾炮击退两艘日舰,还称日提督阵亡、“吉野”沉没。李鸿章得报后,通过驻日公使汪凤藻进行了核实,得知没有提督死,“吉野”沉的消息,在电报中斥责丁汝昌“如无确实证据,岂能滥赏?”注7。至于《冤海述闻》关于丰岛之战的描述,诸如“吉野”升白旗龙旗而遁,“济远”因舵机受伤,转动不灵,追之不及云云,则更是欲盖弥彰的假话,使人有越描越黑的感觉。

李鸿章在给丁汝昌的电报中,还提到“方伯谦牙山之役敌炮开时躲入舱内,请令开炮,尚迟不发,此间中西人传为笑谈,流言布满都下”注8。关于方伯谦及水兵王国成等人在丰岛海战中的表现,《东方兵事纪略》是这样描绘的:“‘济远’之奔,倭‘吉野’追甚急。‘吉野’为新式快船,每四刻能行二十三海里,势将及,管带方伯谦及树白旗,继而树日本旗,倭追如故,时有水手王姓者,甚怒而素甚弱,问何人助我运子?又有一水手挺身愿助,乃将十五生特尾炮连发四击……伯谦既度生还,归威海,遂称击毙倭海军总统以捷闻”注9

近年来,一些学者使用新近发现的卢毓英《卢氏甲午前后杂记》,来为方伯谦翻案。卢文写道:“‘济远’自牙山逃归,船中血肉狼藉,三军望之骇然。方管带禀报丁汝昌,陈明其如何遇敌,如何攻击,如何被围,如何悬挂白旗以诱敌,至敌临近下锚,而后出其不意击中敌舰要害,庶反败为胜,始得脱离虎口逃归各情节。丁概置若罔闻,仅问‘广乙’、‘威远’何往?方答以‘威远’不堪御敌,故令其先行远避。‘广乙’遇敌与敌战数时之后,不知所之。丁曰:令尔保护载兵之船,竟被击沉,全军尽覆,五艘同出,一艘独归,保护之谓何不力可知矣。且悬挂白旗辱国甚,孰尔有何面目归来见我,独晓晓不休道功绩耶?方无言而退,丁乃电奉李相请治方悬挂白旗辱国之罪,李相疑之,派员前来查办审明各情节,具实奉覆,李相传谕探明‘广乙’确实情形再行审究。”注10

卢毓英这里的记录是大有问题的:第一、从前引档案可知,方伯谦回威海后,有权直接给李鸿章上禀,丁汝昌不能阻止他上报战况的权利;第二、方伯谦是否向丁汇报了升白旗的情节暂且不说,丁汝昌在给李鸿章的报告中不仅只字未提请治方悬挂白旗辱国之罪,还重复了方的所谓“提督阵亡”、“‘吉野’沉没”的谎言,第三、更没有“李相疑之,派员前来查办审明各情节”之事。由此再看卢氏解释挂白旗是为“诱敌”的说法便觉勉强。反观《中倭战守始末记》记载“倭奴击我‘高升’轮时,方望风而遁,……海军提督丁禹廷军门调询‘济远’管旗头目,始悉溃逃各节,独以寡众不敌恕之”注11,以之比较对“济远”的实际处理,似乎后者更近于事实。

关于丰岛海战时“济远”上的实际情况,我们目前所知的历史史料记载有限。除了李、丁之间的电报外,主要就是《冤海述闻·牙山战事纪实》、《东方兵事纪略》、《卢氏甲午前后杂记》等书。由此引发出对方伯谦在战斗中究竟是挂白旗和日本海军旗逃跑,水兵王国成、李仕茂自发组织士兵回击日舰,还是方伯谦主动采取诱敌策略以击退日舰的诸多争论,全是用相同史料做出的不同解释。多年前,笔者就对丰岛海战的指挥问题产生过怀疑,并在拙著《龙旗飘扬的舰队》中特作一个注释以存疑注12,我现在仍然认为,仅凭现有的材料,对方伯谦在这次海战中的表现要做出准确的评价似嫌不足,公正的历史学家只能实事求是地记载史料,发掘或期待新的史料的被发掘。如果没有过硬的史料,不宜乱下结论,也无须匆匆作结论。

方伯谦在黄海海战中退逃而遭杀

方伯谦在黄海海战中擅自撤离战场,是其招致杀身之祸的根本原因。917日(八月十八日),中日海军的大东沟洋面展开了一场殊死的主力决战。激烈的战斗持续至下午330分,中国巡洋舰“致远”号被日舰击沉后,方伯谦再次逃离战场,次日凌晨丑刻(2时)“济远”先舰队五小时返抵旅顺口。他向营务处道员龚照玙汇报了战况,龚即向李鸿章急电报告战况:“丑刻‘济远’回旅。据称昨上午十一点钟,我军十一舰在大东沟外遇日船十二只,彼此开炮,行将彼队冲散。战至下午三点钟,我队转被彼船冲散。但见击沉敌船四只,我军‘定远’头桅折,‘致远’被沉,‘来远’、‘平远’、‘超勇’、‘扬威’四舰时已不见。该轮阵亡七人,伤者甚多,船头裂漏水,炮均不能施放,驶回修理,余船仍在交战,刻下胜负不知,候有确闻再续禀云”注13

同日,丁汝昌向李鸿章拍发了关于黄海海战的第一个电报,简略汇报了各船的存亡情况,并称击沉三艘日舰。李鸿章即刻覆电:提出“此战甚恶,何以方伯谦先回?”注14的疑问。22日,李鸿章致电总理衙门称:“前饬丁汝昌查明海军接仗详细情形,顷据电称:‘十八日与倭开战,……当酣战时,自‘致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方伯谦首先逃回,各船观望星散。倭船分队追赶‘济远’不及,折回将‘经远’拦截击沉,余船复回归队。‘超勇’舱内被敌炮击入火起,驶至浅处焚没。‘扬威’舱内火起,又为‘济远’拦腰碰坏,亦驶至浅处焚没。查战时‘定远’、‘镇远’舱内亦为敌弹炸烧,一面救火,一面抵敌,皆无失事。‘超’、‘扬’若不驶至浅处,火即可救。‘经远’同‘致远’一样奋勇摧敌,闻自该管带等中炮阵亡,船方离队,如仍紧随不散,火亦可救,‘广甲’管带吴敬荣随‘济远’逃至三山岛东搁礁,连日派船往拖,难以出险。现用驳船先取炮位,再不浮起,只得用药轰毁。窃自倭寇起衅以来,昌屡次传令,谆谆告诫,谓倭人船炮皆快,我军必须整队攻击,万不可离,免被敌人所算。此次……乃‘济远’首先退避,将队伍牵乱,‘广甲’随逃,若不严行参办,将来无以儆效尤而期振作。余船请暂免参……’等语。查十九丑刻‘济远’先回旅,据称船头轰裂漏水,炮均不能施放,情有可疑。兹据丁汝昌查明,‘致远’击沉后,该管驾方伯谦即先逃走,实属临阵退缩,应请旨将该副将即行正法,以肃军纪。‘广甲’管带澄海营守备吴敬荣亦随‘济远’逃,至中途搁礁,咎由应得,惟人尚明白可造,可否革职留营,以观后效,乞代奏。”注15

23日,军机处电寄上谕:“本月十八日开战时,自‘致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副将方伯谦首先逃走,致将船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著即行正法。‘广甲’管带守备吴敬荣,随‘济远’退至中途搁礁,著革职留营,以观后效。”注16据此可见,方伯谦是被清廷以“首先逃走,致将船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的罪名处死的。黄海海战具体经过的考证,数十年来,史家已有大量论述,关于撞沉“扬威”,牵乱队伍的细节,也有人详作分析,此处不再一一赘述。笔者认为,丁汝昌关于海战的报告,有意打乱时间顺序,把整个海战失败的原因推到方伯谦一人身上,而对战斗的实际过程却没有实事求是地说明,有将方氏抛出作海战失败替罪羊之嫌注17,此事涉及到必需对海战的惨痛失败下一个自圆其说的结论,以及北洋海军及整个官场复杂的人际关系,不能简单地用方伯谦、丁汝昌、刘步蟾三人究竟谁“爱国”谁不“爱国”来解释。但方伯谦率舰退出战场逃回基地,是不争的事实。依据《北洋海军章程》,“临阵逃亡者,斩立决”,对方之死,无必要过分争议纠缠。或有论者主张系“广甲”先逃,“济远”随之;或有论者以为“济远”退出战场时本舰已经负伤,因此将其按临阵脱逃处死似乎量刑过重,尤其对比另一位逃将,“广甲”管带吴敬荣,更有天壤之别;甚至强调方将已坏之军舰开回基地,有为国家保存了一艘军舰之功,这都属于论者的见仁见智,因为毕竟谁也拿不出令人信服的史料,证明“济远”确实没有先行逃出战场,或证明该舰确实已丧失战斗能力。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近年来有个别论者不顾缺乏史料依据,硬性提出方伯谦不仅没有退走,而且独自开辟了与日本半小时航程的“西战场”,与日本第一游击队苦斗至海战结束,试图以此观点根本否认方伯谦提前退出黄海海战的事实,变换对方伯谦问题讨论的全部逻辑基础。其论据是日本第一游击队在击沉“经远”后一个多小时毫无战绩记载,必然是被一艘中国军舰苦斗,而这艘军舰就是“济远”。为什么史料中对此毫无记录,解释是其“悟出欲报丰岛之仇的日第一游击队四舰全力以赴,却未能击沉‘济远’的‘难言苦衷’!因此,日方在记载上则要力加掩饰不敢明言”。至于“济远”比主力舰队早回旅顺基地数小时,则“完全是航向、航程、航速差异造成的,并非‘先逃’4小时所致”。对所谓的“西战场”,甲午战争史著名专家,辽宁大学历史系孙克复教授在19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一百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曾撰专文《论甲午黄海海战方伯谦先逃问题》予以反驳。注18

在为方伯谦翻案的讨论中,一些研究者确实投入了很大的精力,深入探讨了许多细微的技术环节,令人十分钦佩,但也存在着似是而非的推论和假设。例如台湾海军退役中将林濂藩,为史料记载方伯谦在海战中畏葸怕死、不敢在驾驶台上指挥作战,而蔽匿在甲板下船舱中有重甲保护之处的行为辩护,认为当时海军造船,皆在甲板下特造一间有厚甲环绕保护的小舱间,称为指挥塔,战时管带必须进入指挥塔指挥,此规定与指挥官怕死与否无关,他批评指责者的“无知与不求甚解,令人为之气短”。然而我们遍寻北洋海军的各种舰图,只能发现指挥塔是设在甲板之上的。何况“济远”是老式的装甲甲板巡洋舰(又译穹甲快船或防护巡洋舰ArmourDeckCruisers),它不在军舰侧舷敷设装甲,而是在舰体中层的水平方向铺设弧形装甲,其中央拱起,两侧斜至水线下,像个龟壳覆盖住主机舱,敌弹即使穿透侧舷,也无法穿透这层装甲,在其之下,根本没有专设的厚甲环绕保护的指挥塔。又如,林先生指史料记载方伯谦丰岛海战时不敢开炮迎敌,幸赖水手李仕茂、王国成奋而攘臂而起自动开炮退敌为“不可能与莫须有之事”,理由是军舰火炮配有46名炮手组成之炮班,专司平日保养和战时之运用射击,其他舰上水手,未经训练,例均不预焉。而王、李二人“既称为水手,自非炮手,可见非炮班中人,未曾接受枪炮专业训练,且其力素弱,又只有两人,一人运炮,一人装弹,如果能够达成射击任务,则炮班之六人编组岂非多余?”注19这又是局外之谈,因为丁汝昌的报告中早已指明“水手李仕茂、王国成为功魁,余帮放送药送弹之人,亦称奋勇”。此外,林先生显然不知道,按照《北洋海军章程》,“济远”舰设正炮弁一员,副炮弁三员,此外并无“炮手”编制,到是规定,各舰从练勇(见习水手)到三、二、一等水手,都必须会操炮,一等水手必须“深明大炮操发,无论派充第几炮手,均能称职无误”注20。在敌军直迫的情况下,水手怒方不争,自行奋起还击,又何尝不可?因此,对海战中方伯谦表现的这类考证,虽然在同样并不了解北洋海军的其他论者看来,以为取得了事业知识上的突破,但对真正解决方伯谦的评价之争,其实并无推动。

关于《甲午海将方伯谦》一书的评论及引起的纠纷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原台湾国防部王伯骧中将夫人、方伯谦的侄孙女,美籍华人方俪祥女士回国,开始为方伯谦“平反”而四处奔走呼号。她投书有关部门,要求停止使用现行中学教材,停止播放电影《甲午风云》和电视连续剧《北洋水师》,致函有关学者,请求他们改变学术观点。19919月,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等单位在方的家乡福州市举行了“甲午海战中之方伯谦问题研讨会”,并于会后出版《中日甲午战争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为方伯谦翻案出现了一波热潮。在这些活动中,据说她起了重要作用。

作为学术研究,在讨论中发表不同的见解是正常的现象,烟台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的苏小东副教授、内蒙古大学的张凤翔副教授在福州研讨会上都认真发表了不同意见。值得注意的,是会议的主辩者明知这个问题并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就过于急迫地做出超越学术评判的政治结论,提出“讨论问题的标准是一致的,这就是爱国主义精神”这样一个境界。甚至在开幕式上就宣称“大量中外史料证实方伯谦是中国近代海军杰出的人才,在捍卫祖国抗击外侮的甲午海战中,是英勇善战的指挥员,绝非逃兵,他蒙冤被害是清政府腐败没落所致。国内外的观点已基本取得一致,这也是学术研讨上之一大新闻”注21。这自然是一大新闻。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史学界对于甲午战争和近代海军素有研究的重要学者,并没有参加这次会议。

事实上,学术界对于方伯谦的研究远非达到一致。1994年参加了威海甲午战争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台湾学者吕宝强先生,就曾报道了当时的情况:“济远舰管带方伯谦,因于黄海海战中先行逃回,被即行正法。但方氏家属和若干故旧,多年来一直有人出来为其鸣冤。近年来,因鸣冤者之努力与同情者之日增,19919月,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福建师大历史系、福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等八个单位联合发起举办了一次‘甲午海战中之方伯谦问题研讨会’,与会者几乎一致的认为或偏向方氏被杀系冤案。虽然如此,一般学者并不以为然。这次举办甲午战争一百周年国际学术会议,方俪祥女士以七十余高龄、健康情况亦非甚佳的情况下,不远万里迢迢,从美国赶来参加。一篇文章《甲午战争中的海战》还不够(因为那是在分组会议中发表,她希望在全体会议中再表示),大会又安排她在闭幕前专题报告一场中,让她说几句话。当她发言时,不惜反复重叠,申诉她伯公的冤枉,坚持要大家接受她的意见,对此事加以平反。对于如此高龄的一位老太太,如此恳切的呼吁,大家自然深受感动。但惟历史是历史,个人感情是个人感情,在没有证据之前,是无能为力的。于会后,我曾向好几位对此问题深具研究的学者询问过,包括对甲午战争研究极有成就的戚其章教授在内,咸以为以现有的史料,尚不足以翻案。不过几乎所有由福建来的学者,都支持方俪祥女士的呼吁”注22

吕宝强先生作为这场讨论的旁观者,一言中的,指出了问题的症结。显然,国内许多学者也有同样的看法,所以大家对这场翻案,保持了严肃的冷静态度。

冷静表现出一种宽容,而不是默认。方女士本来追求的目标是想说明方伯谦之死是一场冤案,但当此种要求变成谋求“弘扬民族魂,继承爱国精神”,“树立方伯谦的爱国将领形象”的事后,事情就走得过远了一些。由她出资,北京海潮出版社出版了王宜林所著《甲午海将方伯谦》一书。那位自称“不是历史研究者,也不是文学创作者,仅凭借对中日甲午海战和方伯谦的探讨,翻阅、采用国内外现有史料,以半年多时间和粗糙之笔来进行写作”注23的作者,其实对方伯谦问题争论的症结究竟在哪里尚未摸清,究竟有几次学术会议主张给方伯谦翻案也没有弄明,就贸然动笔,集《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中有利于方伯谦的观点之大成,加上自己的某些想像,编写出一部27万字的传记,再由方女士广泛送人,以扩大影响,为方伯谦翻案造势。该书于199788日在福州市举行了首发式。

出于学术良心和道义感,笔者与刘申宁学长在1122日的上海《文汇读书周报》上撰文《方伯谦是民族英雄吗?》,指出将方伯谦打扮成民族英雄,不仅是嘲讽历史,也是愚弄当世,认为:“‘民族魂’是对代表着中华民族精神的英雄或先驱人物的具有极高褒奖性评价的尊称。仅凭现有的材料和研究成果,把方伯谦树成‘英烈’,将其弘扬为‘民族魂’,不仅不可以,而且是极不严肃的。这是对‘爱国精神’和‘民族魂’的亵渎。学术乃天下之公器,非私人家中的饰品,可以任由摆布。方伯谦问题在整个中国近代史中的地位虽不算特别重要,但只要有充分的材料,仍可以深入探讨,学术上的不同意见,完全可以百家争鸣。史料不足的暂且存疑,正是一种审慎严肃的态度。我们始终不明白的是,对方伯谦的评价为什么非要搞得如此非学术化?心平气和的讨论为什么非要用不顾后果的政治评论代替?从来不研究甲午战争的人为什么独独对方伯谦如此热衷?”注24

接着,123日北京《中华读书报》刊载危兆盖的长篇专论《冤乎?不冤乎?方伯谦研究已起波澜》,125日广州《南方周末》发表翟明磊的长篇探访《方伯谦是民族英雄?》,研究甲午战争的学者对方伯谦评价问题纷纷发表看法。山东社会科学院戚其章研究员向记者指出:“在方伯谦的若干问题还没有完全弄清楚之前,作者大胆地为方伯谦翻案,这种评价历史人物的态度起码是不大严肃的,也与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相去甚远”。大连民族学院副院长关捷教授认为:“由于到目前为止史学工作者还没有发现足以推翻济远舰‘首先退避’的史料依据,因而,这项研究在最关键的问题上尚无法突破,在没有把问题搞清楚之前,还是维持原来的结论比较稳妥”。关教授还说:“有些历史人物的后人对他们的先人的历史评价非常关心,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们要求学术界给他们的先人一个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这本是历史研究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学术研究又是严肃认真的,不能掺杂丝毫的私心杂念,这就要求历史研究者有一分根据就说一分话,尤其是对历史上的人物,不苛求,也不溢美”。北京师范大学龚书铎教授说:“在没有把方伯谦问题搞清楚之前,不要去捧他,不要评价过高”,“现在有些人盲目为方伯谦翻案,有的说他是‘爱国将领’,有的说他是‘民族英雄’,我认为都欠妥”注251998117日,合肥《新安晚报》刊载陈开仁文章《方伯谦如何成了民族英雄》,更公开指出福州方伯谦讨论会是方俪祥资助的注26。记者也采访了王宜林,向他问询《甲午海将方伯谦》究竟是历史传记核实虚构性质的报告文学,王说:“绝对没有一丝一毫虚构,完全是历史,都有史料为证”。当问他“西战场”说的依据时,王答:“所有史料都是这么说的,主要是依据日本的海战图”。于是他们又一起查找海战图,但却找不到任何依据。王宜林又说:“是地图印错了,印刷错误,工厂的人向我解释过了”注27

1998年初,王宜林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文汇报》,指控该报所属的《文汇读书周报》发表姜鸣、刘申宁的文章,造船《甲午海将方伯谦》一书滞销和退货,侵犯了他的“著作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作者名誉权”三方面的损失,要求判处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八万元人民币,使得这场为方伯谦翻案事件增添了戏剧色彩。在法庭上,王宜林出示的证据表明,《甲午海将方伯谦》是由方俪祥出资出版的,这自然会使人考虑该书立论上的公允性,也理解了为什么书中对传主会出现超越常规的谀美。在法律方面,王宜林如同史学方面一样仍表现出无知。所以当他从法庭辩论中得悉,《甲午海将方伯谦》属于非法出版物,自己的诉求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还会受到法律追究后,又在判决前匆匆撤诉。

关于方伯谦的学术争议将来还会持续,笔者衷心希望新史料新观点不断面世,但此类讨论一定要按照学术的规则进行,并消除各类不必要的干扰。

注:

1.《二十七八年海战史》上册,第89-95页。

2.同注1。

3.《济远航海日志》,戚其章《中日甲午海战史论丛》,第168页。

4.《冤海述闻·牙山战事纪实》

5.“寄译署”《李鸿章全集》2,第814页。

6.“丁提督来电”,《李鸿章全集》2,第825页。

7.“复丁提督”,《李鸿章全集》2,第828页。

8.“寄丁提督”,《李鸿章全集》2,第855页。

9.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中日战争》,第65页。

10.《卢氏甲午前后杂记》。

11.戚其章《中日甲午海战史论丛》,第162页。

12.《龙旗飘扬的舰队》,1991年,394、346页。

13.“寄译署”,《李鸿章全集》2,第1001页。

14.“寄旅顺丁提督”,《李鸿章全集》2,第1003页。

15.“寄译署”,《李鸿章全集》2,第1022页。

16.“寄丁提督刘镇”,《李鸿章全集》2,第1029。

17.同注12。

18.孙克复《论甲午黄海海战方伯谦先逃问题》

19.参见林濂藩《论方伯谦被杀冤案问题》,《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第334-361页;林濂藩《中日甲午海战百年祭》,第35-36页。

20.《北洋海军章程》第二册,第24-26页。

21.杨立,甲午海战之方伯谦研讨会致辞,《中日甲午海战中方伯谦问题研讨集》,第579页。

22.吕宝强,《甲午战争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

23.王宜林《甲午海将方伯谦》后记,第236页。

24.姜鸣、刘申宁,《方伯谦是民族魂吗?》,《文汇读书周报》,1997年11月22日。

25.危兆盖,《冤乎?不冤乎?方伯谦研究又起波澜》,《中华读书报》1997年12月3日。

26.陈开仁,《方伯谦如何成了民族英雄》,《新安晚报》1998年1月17日。

27.翟明磊,《方伯谦是民族英雄吗?》,《南方周末》199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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