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2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一头栽入水沟溺水死亡
事故现场
四川新闻网眉山8月6日讯(徐勇群 陈少飞 廖文凯) 8月5日记者从眉山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了解到,“7.6”交通事故中遇害的李卫华系车入水窒息而死。而一当事人刘庭川系车祸损伤后溺水而死。两人死前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89.3mg/100ml、206.9mg/100ml7属于醉酒状态。现场群众说,可能是醉酒驾驶惹下的祸…
7月6日凌晨1时41分,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太和收费站往眉山城区方向不远处一辆摩托车翻到路沟内,有两人受伤,接警事故民警火速前往事发现场,可是遗憾的是120医务人员告诉交警说两人已经死亡。
现场除了好心报警的路人外就没有其他人,这起事故中到底是谁驾驶的车辆?是单方事故还是其他原因呢?事故民警思考着。
事故现场没有与其他物体相碰撞留下的痕迹,也没有留下其他物品发生碰撞后留下的碎片。是什么原因造成这起事故呢?一位围观群众分析说肯定是自己开翻到沟里去的嘛。事发地公路边的草丛里有一条摩托车行驶而留下的清晰可见轨迹,顺着轨迹方向前方几米处只见一红色双狮牌SS125型二轮摩托车已侧翻在水沟内,摩托车糊满污泥,车身严重受损,水沟左侧边沿有摩托车擦挂而留下的印迹。摩托车车身下压着一胖一瘦两名男子,他们面部朝下,120医护人员检查后宣告已死亡。
经查实,李某某于7月5日18时20分,在眉山阳光物业水上康郡B区工作后无证驾驶自有二轮摩托车搭乘刘某某离开其工作地至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就餐,此后二人又驾驶摩托车由太和镇驶往东坡区城区方向,当车行至事故地点,驾驶员驾车沿道路右侧水泥盖板路面驶入盖板终点草丛内,继而驶出盖板路面,坠入前方路沟内,造成了两人双双溺水死亡,所驾摩托车受损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
经血液酒精检测发现:当事人李某某、刘某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分别为189.3mg/100ml、206.9mg/100ml,两人死亡前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很显然他们的死亡与醉酒驾驶相关。
短评:酒后驾驶害人害自己,抵制酒驾违法行为不能只依靠相关部门的整治,要靠社会各界、靠家庭的力量共同参与。家庭在出车前提醒一下,不要酒后驾驶,在与朋友聚餐时提醒一下不要酒后驾驶。最为关键的是作为朋友在聚会时,不能劝朋友喝酒,要是真喝了酒就要阻止其酒后驾驶行为,毕竟生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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