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扎西平措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广大公务员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扎西平措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扎西平措,男,藏族,中共党员,西藏丁青县人,1969年9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生前为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培训处副调研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驻那曲地区索县嘎美乡5村工作队队长,同时挂职担任索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扎西平措同志忠诚党的事业,牢记党的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恪尽职守、默默奉献。
2008年至2010年,他连续3年被评为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优秀公务员,并记三等功一次。2011年11月17日上午,扎西平措同志从驻村点前往嘎美乡汇报协调驻村工作有关事宜中,因翻车事故不幸以身殉职,年仅42岁。他是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以模范行为和崇高精神,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由衷赞誉。
为表彰扎西平措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其崇高精神,不断深化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导广大公务员以扎西平措同志为榜样,牢记宗旨,恪尽职守,转变作风,投身基层,服务百姓,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决定追授扎西平措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全国广大公务员要学习他对党无限忠诚、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信念;学习他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深入基层、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学习他舍己为公、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行,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勤奋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