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裕章妻子胡菁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000035484
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0年01月05日

胡菁在殡仪馆里躺了3年半

发布时间:2012-09-15 09:55:14      发布人: 一米阳光

  在殡仪馆里躺了3年半的胡菁也许很快就能入土为安了,而她的丈夫文裕章也在昨天法庭宣判后露出了笑容。备受关注的拔管杀妻案昨日终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读了终审裁定:驳回检察机关抗诉,维持深圳中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一审判决。听判后,文裕章做出了一个握拳的胜利姿势。主审法官表示,判决故意杀人罪已表达了法律对此类行为的定性,而文裕章在本案中主观恶意小、有悔罪表现等4个条件决定最终采用了较短的刑期。

  昨天上午,广东高院对“拔管杀妻案”作出终审裁定,裁定书称:2009年2月9日20时许,被告人文裕章妻子胡菁在家中昏倒,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 U病房治疗期间一直昏迷不醒,靠呼吸机维持呼吸。2月16日下午3时许,文裕章将被害人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阻止救治并放弃治疗,下午4时许胡菁死亡。深圳市中院于2010年12月9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深圳市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针对一审判决提起三点抗诉理由。一是认定本案属于“情节较轻”有误;二是认定被告人出于爱妻拔管的作案动机有误;三是虽然被告人有自首、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等情节,但适用缓刑社会效果不佳。

  昨天宣判时,广东高院主审法官宣读裁定理由认为:原审被告人文裕章在知悉其妻胡菁病重无法救治后,强行拔去其妻身上所附抢救设施,并阻拦医护人员急救,致其妻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

  对于抗诉的几点理由,高院则认为,文裕章一时冲动实施拔管行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均较小,属于情节较轻。文裕章案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予减轻处罚。文裕章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全额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对文裕章宣告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检察机关抗诉要求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