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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问 2

发布时间:2010-03-07 17:58:20      发布人: 花生壳壳
  作家必须要体验生活,而这种体验要引起自己心弦的震动,而不是站在一旁观察、了解、采访、记故事,这样写出来的作品必然是干瘪的。史的想法是,所谓写最熟悉的生活、最熟悉的人物,也就是写自己最熟悉的体验。这种体验不是说你写小偷,就要去偷人,它是一种非常长远的积累。它也不是仅仅对生活外在形式的体验,而是情绪、感情的体验,一种最细微的心理上的体验,而这些东西是你作品里最重要的、也是最感人的地方。我自己写的几个作品,都是我自己精神上的长期的体验的结果,作品中的故事甚至在我动笔写前都还完整,它是可以虚构的。但是你的感情、体验决不可能虚构。
  它必须是你亲身体验、感觉过的,写起来才能真切,才能使你虚构的故事变成事实的故事。如果没有心理、感情上的真切体验,如果你和你所描写的对象很“隔”,那么起初的故事也写成了假的。所以我对深入生活的理解:第一点要广阔,第二点要体验,不仅仅是外在形态的体验,而更注重心理、情绪、感情上的体验,既要了解处部生活,又要把它和自己的感情、情绪的体验结合起来。我的《在困难的日子里》,写一九六一年的饥饿状态,这必须要你自己体验过什么叫“饥饿”,你处于饥饿状态的时候,从地里刨出来一颗土豆是什么心情?如果你仅仅站在第三者立场上去写旁人在饥饿状态时从地里刨出土豆的心情是不行的。你必须要自己有这种亲身体验,或者是在困难的时候获得珍贵东西的心情把它移植过来才能写得真切,写得和别人不一样。我举这个小小的例子来说明:要注重你自己内心的体验。有些人把深入生活理解得非常狭隘,就是去了解、记录一些材料,而不注重自己的体验和感受,这是不行的。实际上作家所表现的生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你自己体验过的生活。好多伟大作家的作品的主人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作家本人或他对生活的认识和体验,也就是这个道理。他们把自己的体验,灌输在自己所描写的主人公身上,这样就更深切,也更真切——这当然不是写自己的报告文学。从《一个地方的早晨》的主人公,到《复活》中的聂赫留朵夫,到列文,都有托尔斯泰自己的影子。当然,你自己的体验,不光是用到一个人身上,还可以把它分开,用到各种各样你所描写的对象身上。由于作品对我们有这样的要求,所以我认为,作家在生活中应时刻处于一种警觉状态,某件事对别人来说可能很一般,很平常的,引不起什么精神上的反映、折射、但对一个搞写作的人来说,就应该引起警察,自动地使自己的心理状态进入体验的过程,而每一次这样的积累都是非常宝贵的东西。时间长了,你对各种事物的体验,都积累得非常深厚了,这样,你就可能写出比较重要的作品。而不是说,你脑子里贮藏了一堆故事,就能写出重要作品。以上说的是我自己的体验,不一定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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