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怀念大姐李秋明 ——李敦
大姐的性格特质之一是,不愿给任何人添麻烦,她对身后事意愿是:不发讣告,不搞任何形式,由身边亲人送去火化,海葬。
我俩有约:第一个通知我,默许和相信我来送她。当日下午2时,我在她的遗像前默哀,献香,噙泪书写灵堂挽联,花篮挽带。
我坚持再送三个花篮:替她的儿子(张宇,1971年生,独生子,先天脑残);受托于她的大弟(李哲,居内蒙包头,患病中);我及我的妻儿。并受大姐夫张旭的委托改写他的花篮挽带的上联(原由花店写,措辞不妥)。
我知道姐姐是不赞成这些的,我仅仅能用这些方式来最后的向她表达和宣泄我们的心愿和祈愿,请姐姐原谅。
-爱你的弟弟李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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