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沈晓铮教授捐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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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晓铮教授的告别仪式 将“特事特办”

发布时间:2013-05-25 13:32:10      发布人: 我的精彩
要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就必须被火化吗?目前,省红十字会是负责遗体捐献具体工作的机构。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负责沈晓铮遗体捐献工作的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王先生,他表示,殡仪馆确实要求必须火化,他正在积极协调,其他情况,王先生不愿多说。

  记者随后联系郑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负责人杨先生,他告诉记者,此事将会“特事特办”。

  “遗体捐献是善举,应当支持!”杨先生说,举行告别仪式后再捐献遗体的情况,以前几乎没有,近两年接收过五名这样的捐献者,殡仪馆可能不太清楚情况,今后将形成制度,捐献者家属可以持遗体捐献协议以及在红十字会和遗体接收机构开具的证明,在殡葬管理处办理遗体自运证明,随后便可以在殡仪馆举办遗体告别仪式,仪式后由接收机构将遗体运走。  昨日下午,宋贵喜告诉记者,经过沟通协调,已经办好手续,郑州市殡仪馆也已同意举办遗体告别仪式,仪式结束后,由省红十字会和郑州大学人体馆将遗体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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