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刘志瑜公园散步 落入水塘溺水身亡
8月27日,外出散步的刘大爷意外失足坠入大渡口公园一水塘溺水身亡,这离他10月3日79岁生日只有一个多月。
刘大爷名叫刘志瑜,已78岁,今年春节前,在老伴去世后,儿子刘勇将在巴南区农村独居的他接到身边生活。
8月27日清晨,刘大爷早早地出门晨练。
当天下午3时许,正在市场忙生意的刘勇接到儿子电话,称爷爷早上十点左右出门后,一直没有回家。随后,刘勇和妻子找了一晚未果。
第二天上午,刘勇和获悉赶来的表弟贾裕光一起,再次上街找人。寻找中,二人听说前一天有一男性在大渡口公园的水塘溺水。“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称,死者已被打捞上岸送入石桥铺殡仪馆。”当天下午,刘勇前往大渡口区公安分局。经过辨认,溺水男子正是自己失踪一天的父亲。
昨天下午1时许,刘勇带着记者来到大渡口公园。指着水塘边的一处不足2米宽的绿化带,刘勇告诉记者,父亲就是从此处失足溺水身亡的,“此处之前是一条可直通水塘的小道,没有种植物。这些花草是出事后才栽种的。”
对于父亲遭遇意外一事,刘勇质疑公园的防护措施做得不到位出事的位置既未设置护栏,也无警示标志。
昨天下午3时许,刘勇来到大渡口公园管理处提出索赔1.5万元,但该要求遭到了公园的拒绝。该公园法律顾问易某表示,公园管理处的义务不是保障每个游客的安全,而是对园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易某称,刘大爷溺水一事,园方没有任何责任,不会对此进行赔偿。
就此事,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的潘兴旺律师认为,公园还是存在一定的责任,“此处有一条小道可直通水塘,园方设置的警示标志距离出事地有一定的距离,故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潘律师认为,园方可适当给予一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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