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友人对他的评价
1949年,失意的王宠惠以养病为名前往香港,1950年转赴台湾,再度出任“司法部长”,1958年3月15日,逝世于台北,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
王宠惠不是一个普通人,他在近现代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曾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传奇人物,他叫王宠惠。民国时期,在政、学两界,他的大名几乎是无人不晓。王宠惠是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的获得者,作为学者,他学贯中西,在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等领域都有精深的造诣,是中国第一个在海牙国际法庭供职的中国法学家,并曾是联合国宪章的起草者之一,在国际法学界享有盛誉,可以说是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作为政治家,他曾一度担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此后又长期身居国民政府的外交总长、司法总长等要职。王宠惠一生品德清正、学识悠长、仕途通达,如果按照中国传统,以“立德、立功、立言”来衡量一个人终生成就的大小,那么,王宠惠是近代中国在这三个方面都达到很高层次的不多的达人之一。
王宠惠至死都没有改变他的士君子人格。据说,由于他平生不贪名利,结果,当他晚年生病的时候,困顿得都拿不出钱来治病,而只能靠别人的捐赠清偿医药费。除此以外,如果不因人废言,我们也得坦率承认,王宠惠给我们留下的丰厚的法学和外交思想遗产,至今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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