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汉学人类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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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贡献

发布时间:2012-05-21 17:16:50      发布人: 孝行天下
 弗里德曼于1951年至1957年间任伦敦大学讲师,1957-1965年任高级讲师,1960-1961年任耶鲁大学客座教授,1962-1963年在新加坡、香港和澳门从事田野调查。1965年任康乃尔大学客座教授,1965-1970年任伦敦经济政治学院教授,1970-1975年任牛津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弗里德曼于1975年去世。   弗里德曼在人类学上主要有:其一在于他用汉学人类学的经验来反思人类学的一般理论。他最有名的著作都是研究华南宗族的:《中国东南地区的宗族组织》(1958年),《中国宗族的与社会:福建与广东》(1966年)。在他之前,福忒思和埃文斯-普里查德等人在非洲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无政府、无国家社会中的“裂变宗族制”。弗里德曼认为这一范式并不适用于中国,因为在中国这个集权式国家中同样存在宗族现象。不过,弗里德曼的雄心并没有达到初衷,因为他的材料和论述都没有与他的“国家与宗族并存”理论相符合。但尽管如此,弗里德曼的宗族理论已经成为汉学人类学研究中的一般性框架,同时在一般人类学中,因其理论所具有的类似“范式”的开放性,也赢得了相当的追随者。弗里德曼的另一个贡献在于他对中国民间宗教研究所具有的启发意义,他于1974年发表了一篇著名论文《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和仪式》,他认为,尽管中国民间信仰和仪式看起来相当散漫,但在表现现象之下,存在着一个“宗教秩序”,因此可以说存在着“一个中国宗教”。尽管这一假说存在着许多问题,但给汉学人类学的研究带来了新的思考与挑战。总言之,弗里德曼的主要贡献,在于他试图用中国这个“文明社会”来反驳一般人类学的范式,也就是说,从“无文字社会”或“简单”中发展出来的一般人类学模式并不适用于中国。这种努力仍将是人类学者所必须面对的一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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