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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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0年11月19日

人物影响

发布时间:2010-11-19 06:34:52      发布人: 孝行天下
         沙斐仪的主要贡献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比较系统和严谨的四大法源理论体系,即《古兰经》立法、圣训立法、公议和类比,从而增强了教法的实用性。早期以地域为中心的诸法学派,主张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法学家的个人意见,灵活变通地创制律例,而圣训派则主张以“圣训”为最高立法渊源,双方长期争论不休。沙斐仪教法学派的兴起,缓和了各派法理之争。沙斐仪一方面肯定了圣训立法的权威,指出经、训同为安拉的启示,成文的即《古兰经》,口头相传的即圣训,另一方面又对运用理智的形式作了严格的界定,指出类比是唯一合法的形式。他对圣训派有些学者滥用圣训提出了批评,阐述了鉴别圣训真伪的标准和方法,同时又对意见、创制、优选、公益等原则作了辨析,提出创制即类比。他对学者们的公议持否定态度,认为唯有全体穆斯林的民意才是不谬的。其法源理论体系确立了圣训仅次于《古兰经》的第二法源地位。指出圣训立法的功能是解释、补充《古兰经》律例,从而极大地丰富、扩充了教法实体,增强了教法的活力。但它对人的理性活动严加限制,认为经、训是不谬的,理性判断是易谬的,又束缚了法源理论的发展。后世学者对其理论加以充实,恢复了学者公议的历史地位,形成广为流行的“古典法源理论体系”,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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