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局长枪杀的党委副书记王志平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民政厅提交了《关于申报王志平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2月15日,经自治区民政厅第二次厅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
批复称:“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党的优秀民族干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同志,于2008年2月5日16时许,在呼和浩特市不幸遇害,牺牲在工作岗位上,英年54岁。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可批准为革命烈士的规定,追认王志平同志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