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为官场人,相残何太急?
本是同根生,仇火永难息!
正月初七,正当人们还沉浸在新春佳节的祥和欢乐氛围里,呼和浩特市委机关大院突然两声枪响,却将人们尤其是官场中人陷入了恐怖惶惑之中!一声枪响,让在办公室里的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及同在一处的一名女税务干部命丧黄泉了;又一声枪响,“凶手”即该市某开发区公安局长关六如自杀身亡了。
王志平被害案,尽管已过去了一些时日,但至今仍被一些媒体舆论炒得沸沸扬扬。
对于王志平被害案,究竟该如何定性?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已追认王志平为“烈士”,却是否带有一点儿滑稽的味道?既然人家是“自治区”,倒是由一些当地官员“自由”随便“治理”一下,民众如何认可认同恐怕是无关紧要的了吧?虽然引发了全国舆论广泛的不同反响,不知中央政府还可否干预一下呢?
愚以为,王志平被害案,大体上算是官场中人相互残杀,可谓合适一些,也符合中国官场的一贯实际。排除其它一切因素,说到底,王志平是官,关六如也是官,无非就是官员之间的恩恩怨怨,相互仇杀而已!
先说“符合中国官场的一贯实际”。自古以来,官场里何时没有官官相斗、官官相仇?也许人们过去只谈论更多的是“官官相护”的一面,而实际上“官官相斗”的另一面却是相当惨烈残酷,只是在“暗波逐流”、“汹涛不显”罢了,很少引起人们倾心关注。历朝历代,许多“冤死鬼”中的“冤死官”,大多是淹没在“腐败案”、“渎职案”、“文字狱”之中了,蒙住了广大民众的视线,实质上不少案件是“官官相仇”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恶果,一些官员以“合法”途径杀害了另一些官员。而在当今号称民主法制的社会,官官相仇现象有了一些缓和,但仍然大量存在,官场的“夜幕”下依旧是“杀声不断”。王志平被害案,算是一个违背官场潜规则(暗中以合法手段谋害他官政治生命为主)而公开仇杀他官肉体生命的典型个案而已!古案与今案,形式变而质未变矣!
再说王志平被害案之因果。王、关之仇火,因何而点燃?直到“你死我亡”之程度?近来,舆论众说纷云,媒体各有议论。据新华网报道,在凶案现场,关局长留下了一封遗书,说是记载了一串行贿受贿的名单,估计是因买官不成,恼羞成怒,遂起了报复行凶杀人之念。王志平作为主管政法工作的市委副书记,不知其与关局长是否有何说不清道不明的瓜葛?还说,关六如还是准备先去枪杀市委书记,再枪杀副书记,只因书记“命大福大”、“命不该绝”而当时未在办公室,才幸免于难,又少了一位“革命烈士”。由此可见,关六如是既有心理准备,又有行动准备,绝不大可能是一时“感情冲动”或“思想胡涂”,大概应是“狗急跳墙”,拼个“鱼死网破”的视死如归了吧?!
不大知根知底的人们,也许认为官场里一切都是官官相护的一团和气,其实那是在相互根本利益没有损伤之时的表面现象而已,更多的是防官如防贼的暗中无语之恐怖氛围。其根子在于,落后的官吏选拔与管理制度、机制。官选官的制度不变,不是民选官的制度,官官相仇、官官相残的现象就永不可绝迹!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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