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4日,刘向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幸因公殉职
刘向明,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为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指导处d品预防教育科一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28年来,先后在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处、禁毒支队、禁毒指导处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大型宣传活动组织策划、文字材料撰写、“广州禁毒”新媒体审核发布等工作。2024年3月24日,该同志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9月4日,经广州市公安局审查,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得个人嘉奖8次,获评“市严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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