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代违纪行为的“双规”官员自杀成谜?
交代违纪行为的“双规”官员自杀成谜?
胡昔山
湖南汨罗发生一起“双规”人员跳楼死亡事件。记者昨日从当地宣传部门获悉,汨罗市房管局监察大队长徐向军,涉嫌经济问题被纪委“双规”,于8月15日上午离开调查地跳楼身亡。(《新京报》8月17日)
被“双规”11天后选择跳楼自杀,而且是在已经向调查组交代了违纪违规行为之后。是主动坦白交代,还是被逼供交代,随着官员自杀,终究成谜。家属探视遭到拒绝,随后就接到自杀身亡的噩耗;在此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家属无从知晓。
官员在“双规”期间,引发自杀有多种原因:有自身的内部倾向,也有外部原因的胁迫。就有过官员在双规期间,因受到非公正的待遇而被迫自杀的先例。对这位大队长所发生的不敢妄加推测,但为何在已经交代问题后还要自杀,难免令人生疑。
官方通报还披露了徐向军坠楼经过:8月15日上午,徐向军趁服务员将铁门打开打扫卫生之际,于10点39分冲出房间,陪护人员立即追赶,但徐向军快速跑到紧邻公园宾馆的汨罗市民政局宿舍楼四楼,从楼梯间窗户爬出跳下,最终救治无效死亡。
有陪护人员在看到其有自杀意图时,却未能成功阻止,难逃监护不力之咎。其被“双规”的原因是涉嫌经济问题,至于数额多大,没有说明。即使再也经济问题,而且已经交代完毕,按照程序就是等着法庭的宣判,在这节骨眼上,却突发逆转。
按理说,一个刚过40的官员,上有老下有小,却仍然选择轻生,撒手人寰,令人扼腕叹息。是自知罪孽深重,难以再清白示人,所以羞愧之下选择了自杀。还是另有隐情?虽然交代了一些问题,但没有完全交代彻底,甚至为了保护同僚或上级?
涉嫌经济问题,自有法律判决。当然,随着涉案官员的自杀,该案件也就戛然而止,无法再继续深究。但在官员“双规”期间,调查问题的同时,如何防范官员自杀亟需纪委等部门加以重视,并采取得力的保护措施,以防类似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