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姜凯军同志在专班工作期间突发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姜凯军,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反k怖大队副大队长。
该同志从警33年来,始终秉持忠诚、担当、公正、为民的工作作风,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带队侦破重大刑事案件数十起,帮助辖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上百件。2024年9月9日,该同志在专班工作期间突发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9月18日,青岛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获嘉奖6次,被青岛市局评为上合峰会安保先进个人。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