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支持正当维权。吴粉菊事件继续关注
我叫魏志英,女,今年34岁,河南省滑县城关镇人。
2013年8月21日,我母亲因嫌疑非法经营,被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关押在河南滑县国家一级看守所10号监室。在侦查阶段我母亲却不明不白死在看守所内。
我母亲吴粉菊现年60岁,入监时经全面体检,身体健康。2014年1月26日17点53分,我母亲不明不白死在看守所内。办案机关和看守所为了掩盖事实,利用特权在2014年1月26日18时10分,由公安局警车把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特征的我母亲吴粉菊,送到了河南省滑县人民医院门诊急救室门口走廊,伪造抢救假象。2014年1月27日凌晨4点家属赶到后,经急救室王医生以及120急救工作人员证实,2014年1月26日18时10分送到医院前,我母亲吴粉菊已经死亡。
我母亲吴粉菊死后被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将遗体放到滑县人民医院太平间5小时后,看守所王所长才通知我“吴粉菊已死亡”。
根据公安部2011年下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管理条例,犯罪嫌疑人死亡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近亲属,为什么我母亲吴粉菊死后,被送往河南省滑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冰冻5小时后才通知其近亲属,家属赶到后长时间跪求看守所所长及相关领导后才被允许见我母亲的尸体。
2014年1月27日,家属要求公安局给出我母亲吴粉菊死亡原因、时间和采取什么急救措施情况说明,滑县公安局曹局长、吕副局长、王监狱长拒绝提供我母亲的死亡原因和情况,并在2014年1月27日 晚20点左右,县公安局安排滑县新区公安保安数十人偷抢尸体送往安阳火化,车号为(豫E- K7676)白色中型面包车,被家属及时发现阻止。
2014年1月30日上午10时,近亲属到滑县公安局讨要说法,却被滑县公安局强制拘留近亲属10余人,十几小时,并有多名干警用绳索棍棒对家属进行谩骂威胁,给家属造成了身心以及精神的严重伤害,对我们的伤害雪上加霜。对此事件滑县公安局对我们老百姓的做法是否合法,天理何在?
我们家属强烈要求给出以下几点说明:
1、在看守所内造成我母亲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2、在看守所时对我母亲采取了什么急救措施(什么原因)?
3、在看守所时给我母亲吴粉菊治疗所用的药物处方和诊疗说明及病历在哪里?
4、公安部明文规定三所无盲区,公安局和看守所领导竟然说看守所医务室及一楼大厅这么重要的地方没有监控,那么请问你们是怎样被评为国家一级看守所的,我们对此提出强烈质疑。
5、滑县县公安局对死亡者家属进行野蛮粗暴威胁属于什么行为,是否合法?
6、如家属受到威胁或人身伤害有过激行为,滑县县委和公安局是否应负全部责任?
7、从1月26日的看守所监控视频中看到我母亲于早上8:50分因病情严重被架进看守所医务室进行治疗,直到下午5:50分我母亲死于看守所内被擡出,中间9个小时为什么不送往有条件的医院进行抢救,而是人死后才被擡去医院?
8、为什么县公安局看守所拒绝回答家属以上的合理要求?
9、我们要求委托有权威的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做死亡原因鉴定。
当今世道竟发生这样与党中央要求背道而驰的行径,令人发指!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您的平民百姓,给百姓一个公道!强烈要求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清除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彰显社会公平和正义!告祭我母亲的冤魂!
控诉人 :魏志英 魏山山 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