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生民同志逝世
2009-09-30
中国共产党党员、享受地专级待遇的离休干部、原杭州市外贸局局长刘生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9月25日上午7时16分在杭州逝世,享年89岁。
刘生民同志1921年9月出生,山东平原县人。1944年8月参加革命,194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8月至1949年5月,先后在山东平原县刘屯区任民政科长、区长。新中国成立后曾先后任杭州市西湖区政府助理员;市郊区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主任;新安江水电工程一工区党委书记;浙江省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江干区委书记;市商业局副主任;市外贸局局长等职。1984年9月离休,享受地专级待遇。
刘生民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于9月27日上午在杭州殡仪馆举行。原中央组织部部长张全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于跃敏,副市长佟桂莉送了花圈;中共杭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外经贸局,江干区委、江干区人大常委会、江干区政府、江干区政协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刘生民同志生前好友、亲属等100余人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或敬献了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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