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鞠大伟同志在训练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鞠大伟,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201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法制大队三级高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8年来,始终工作在案件审核及复议诉讼一线,参加出庭应诉案件70余起、无一败诉,参与的500余起案件均未被复议撤销。2024年12月2日,该同志在训练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5年2月25日,大连市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6次,被授予“大连市公安局优秀公职律师”、“大连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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